【「盤查系大警察」出征記】「比賽實務經驗」
打狗小編的睡前笑話:
(這一生沒見過幾具屍體、多少毒販子、扣過多少槍砲,
把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各類反覆「盤查」、「同意搜索」社會底層毒品殘渣袋、小吸吸、不懂如何依照毒危條例辦案只知道「帶回驗尿」還當成天大刑案的)
盤查系大警察跑來出征我們粉專:「#你們沒有實務經驗啦!」
我們:(??????)
(你們知不知道你們「盤查」來的「天大大案」都是送到地檢署?如果程序有問題、身分不對,都是地檢署善後?你們知不知道如果被告有點錢、有法律扶助、大一點的案件,會找律師?你們知不知道後面程序有多麻煩?你們知不知道刑事訴訟的程序不是只有「盤查」而已?)
不懂沒有關係,之前的講義公開版都備份在這裡:〈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bit.ly/37gXhwy
PS.警職法完整講義不便公開部份請洽新北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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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你管中窺天、夜郎自大,沒見識過真正的困難刑案,以為檢察官都坐在辦公室裡很輕鬆?那只是因為多數 #檢察官不會大張旗鼓找記者來拍照,也 #不會像你們公關單位一樣主動提供相片給記者。
話說回來,坐在辦公室裡就很輕鬆?衝第一線(有時還是胡搞瞎搞)就特別累?
不然卷山卷海你來分析?
不然羈押聲請書你來寫寫看?
喔對了,我過去羈押聲請書平均30分鐘內寫完、駁票理由、補充意見等10分鐘內(手上案件那麼多,各單位都在等,有美國時間像你們寫職務報告一樣江郎才盡慢慢磨?)。各位很有實務經驗的歪鴿要不要試試?
你以為刑案都是路邊盤查的殘渣袋?都是被反覆拘提的車手?都是被包圍後「同意搜索」與「自願到案」的8+9?
你把專業的鑑識與鑑定、法醫、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檢察官勘驗放在哪裡?
過去懶得回應你們那些動不動就只會出張嘴酸「高高在上」、「坐辦公室吹冷氣(聽你在放屁!我以前在澎檢時冷氣還壞掉,辦公室溫度30-35度以上啦ㄍㄢˋ)」、「沒跑第一線不懂實務」的屁話,
是因為基於專業分工,各司其職,
懶得理你們這些愚蠢透頂的說法(那你怎麼不叫警政署長跑第一線?)
但你們每天活在臭氣熏天的績效海裡,久了還不覺其臭,甚至開始得意那一點點功獎的利益、自甘墮落當什麼「戰警」,真的變成追逐胡蘿蔔的兔子……
對於警界各類怪事,大多檢察官其實並非全然無知,之所以選擇睜一眼閉一眼懶得理,是因為忙著收拾偵查大公開作秀、玩弄數字績效海、追求破獲率浮濫移送(甚至移送錯被告)的爛攤,擦歪鴿屁股。
真正的重要刑案呢?叫都叫不動人喔!
還有官癌末期混帳單位主管警官在那邊說「議員『交辦』的(鳥)案比檢察官發指揮書的指揮案件重要」喔!龜山大學是這樣教你們的?難怪私下部屬天天狂「幹」,罵髒話也是剛好而已,混帳東西!
竟然還有一堆被利益搞到腦殘無藥醫的「戰警」,自己不要尊嚴,不想好好當人,瞧不起自己的同事、罵認命依法辦案的同事「佛系」,這就算了,
沒想到真的蠢到以為檢察官真的不懂現場喔?
--【偵查實務】講幹話的歪鴿眼中的「不懂實務」:http://bit.ly/2s1WJb5
不會像你們公關單位一樣主動提供相片給記者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察體系中的次文化】管中窺天的性別、年紀、年資、當兵經驗
存參。
不過大家也不需要感到意外,有些檢察官(特別是年輕女性)初分發時,被警察團體稱呼「妹仔」,在那個結構文化中,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
比性別、比年紀、比年資、連當兵經驗都要比,就是 #警察體系根深柢固難以突破的次文化。
參見:〈「女性檢察官」是一種特殊行業嗎?〉: http://bit.ly/2m4i5Sa
如果說,踹頭後,透過警媒關係「壓下新聞」(參見「主流媒體都被我們分局壓下來了」: https://bit.ly/3bqARIx )
#秘錄器變成鬼火 ( 參見:https://bit.ly/34NiJ94 )
(而且秘錄器消失的事件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很多法官、檢察官與律師都知道,這是圈內公開的秘密)
國光所毫無反省能力的醬缸氛圍(參見:https://bit.ly/3eIYD4u )
令人百般不解的華鴿兒式不公獎懲(參見:https://bit.ly/2wXNVWK )
績效制度下的各類歪風與認真的人受到的不平待遇(參見:【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 】:收聽與介紹請點這裡 ➡️ https://bit.ly/3ajvLvW )
這些如果都叫做「小事」,真不知道什麼叫做大事了?
什麼叫做「治安」?犯罪算不算破壞治安?
警察為了績效、為了「愛與鐵血」而犯罪,那叫破壞治安,不是維護治安。
執法機關湮滅應該保全的證據,那叫濫權,不叫維護治安。
在一個封閉的小團體裡,井底之蛙、夜郎自大,沒有讀過整部刑事訴訟法,搞不清楚整個程序事怎麼進行,
只看到自己的工作,卻看不到刑事訴訟程序/少年事件程序從偵查到審理到執行的整個全貌,
偏偏又自以為是、自命正義英雄、出事後想辦法掩藏,
殊不知,當程序正義犧牲了,實體正義也不會存在。
[ 不要用自己的腦補來幻想檢察官圖像。] https://bit.ly/2Vj9fz6
「 你管中窺天、夜郎自大,沒見識過真正的困難刑案,以為檢察官都坐在辦公室裡很輕鬆?那只是因為多數 #檢察官不會大張旗鼓找記者來拍照,也 #不會像你們公關單位一樣主動提供相片給記者。
話說回來,坐在辦公室裡就很輕鬆?衝第一線(有時還是胡搞瞎搞)就特別累?
不然卷山卷海你來分析?
不然羈押聲請書你來寫寫看?
喔對了,我過去羈押聲請書平均30分鐘內寫完、駁票理由、補充意見等10分鐘內(手上案件那麼多,各單位都在等,有美國時間像你們寫職務報告一樣江郎才盡慢慢磨?)。各位很有實務經驗的歪鴿要不要試試?
你以為刑案都是路邊盤查的殘渣袋?都是被反覆拘提的車手?都是被包圍後「同意搜索」與「自願到案」的8+9?
你把專業的鑑識與鑑定、法醫、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檢察官勘驗放在哪裡?」
不會像你們公關單位一樣主動提供相片給記者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寶分局為國爭光FIFA所不知反省的醬缸氛圍】#踹頭 事件過了幾天、秘錄器檔案也「被消失」,大家覺得FIFA所反省了嗎?
前情提要:https://bit.ly/2XRJ8RB
雲林一名警官具名來訊:「小編好:我是雲林OO分局OOO,是否可以請您轉知大寶分局那些帳號,不要洗版消費我們這件鬥毆案,拿來跟他們的FIFA類比?我們跟他們不一樣,不要這樣侮辱我們。謝謝,感激不盡。」
刊登的內容其實有修飾,他的原文是罵大寶分局「垃圾」。
我們本來還搞不清楚雲林的員警到底在氣什麼,後來恍然大悟。
大寶分局為國爭光FIFA所不只消費人家雲林斗六的鬥毆案,還嘲笑友軍單位「槍拔出來手抖成那樣」,暗示人家會被「幹掉」;還大談歪理,把自己的踹頭合理化成「即時制伏」、把沒違規也沒犯罪的乘客講成「囂張屁孩」。
如果你們所這麼有道理,那為什麼不交出秘錄器?胸前為什麼會有鬼火? https://bit.ly/34NiJ94
此外,大寶分局還在網路上洗版嘲諷「檢察官是鍵盤警察不懂辦案」。
#這間派出所還有救嗎?
⚡️到底如何處理?
2018年警職法講義教過了:https://bit.ly/3al4Xvx
1.警職法有一種東西叫做「管束」。
2.個案狀況中,涉及犯罪而判定為現行犯的話,刑事訴訟法有一種東西叫「逮捕」。
讀書好嗎?
法律授予權力,不會用法律,拿來跟踹頭案(沒有鬥毆,只有看到警察毆人)類比的,叫做法盲。
身為法盲,不知道法律,還高喊要「擴張(違法)警察權」的,叫做白痴。
我之前去警大演講時就說了:「到底是法律有洞,還是人腦有洞,這要分清楚耶!」
顯然,FIFA所的問題是人腦有洞——不要說法盲,連民眾鬥毆和警察毆人都分不清楚。
⚡️當過檢察官的真的不懂辦案?
如果不懂的話,你們警局當初拜託地檢署派我去講課幹什麼?
[不要用自己的腦補來幻想檢察官圖像]:https://bit.ly/2Vj9fz6
你管中窺天、夜郎自大,沒見識過真正的困難刑案,以為檢察官都坐在辦公室裡很輕鬆?那只是因為多數 #檢察官不會大張旗鼓找記者來拍照,也 #不會像你們公關單位一樣主動提供相片給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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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收聽: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 】:收聽與介紹請點這裡 ➡️ https://bit.ly/3ajvLvW
★延伸閱讀:
📣關於路檢的程序以及這件案件步步錯的分析,請見 鳴人堂 系列文章:
1.〈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2.〈穿制服的流氓?中和警「踹頭」私刑,並非執法何來過當〉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V4jyqL
3.〈中和踹頭警爭議:盲挺暴力濫權,我們與港警的距離已不遠〉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xrW6uz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違法執法完整影片公開】:https://bit.ly/34sG0Nx
❗️大違法的執法:https://bit.ly/2RrDSQM
👿【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踹頭案神奇獎懲 】兩段獎懲法;https://bit.ly/2XyLZyB
☠️「主流媒體都被我們分局壓下來了」:https://bit.ly/3bqARIx
☠️什麼叫做「警媒公關」? https://bit.ly/2V1frf8
👻【偵查實務】「被」消失的警方秘錄器檔案:https://bit.ly/3evw0ro
👻【大寶分局真的想要我們執業嗎?】:https://bit.ly/3evw0ro
👻警政署唬爛立法委員的鬼火:https://bit.ly/34NiJ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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