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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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傳染病分類依據 在 卡米地 comedy club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太有才!一定要推!
馮老大加油!!
在「市長,給問嗎?」網站,有朋友提問,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怎麼辦?
讓馮光遠團隊告訴您~
沃草「市長,給問嗎?」網址
http://ppt.cc/RY~T
PTT推文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3821043.A.E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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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台北爆發殭屍危機,您的執政團隊會如何處理?
活屍危機這幾十年來都是受歡迎的創作題材,甚至在歐美也有以活屍危機爆發為主題的演習以及宣導,除在幽默之餘,也藉此提高消防、救災、撤離、安置等等程序的精實度,請問若台北市爆發活屍危機,身為台北市長的你會如何處理?如何疏導、安置民眾,如何防止疫情擴散、如何處理已受感染的病人、如何尋求國際救援。
A:
一、界定
在開始回答之前,我們先將問題本身作必要的釐清與界定。「殭屍」是一個歧異的詞。提問的朋友指的,應該是類似美國影集「陰屍路」所演的殭屍,而不是香港電影「暫時停止呼吸」類的殭屍。以下統稱為「殭屍」。
歐美影劇裡對殭屍的描繪,也不盡相同。如「陰屍路」、「林肯大戰殭屍」中的殭屍,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即使肢體受重傷也會不斷行動的死人。「殭屍哪有那麼帥」中,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行動的活人。「28天」中是多在夜間活動,動作迅速的死人。「我是傳奇」中,是只能在陰暗處活動,動作迅速、狂暴的活人。當然,以上並不是窮盡的分類。
各種不同的殭屍,相同點是都具有攻擊性與傳染性(不然戲就不用演了)。
大部分殭屍片,場景都是政府解體的世紀末意象,此時自無所謂的政府對策,只能是純個人或小群體的求生問題,若有需要,請參考坊間曾出版過的「殭屍完全求生手冊」。
而網友所提問的台北市政府對策,應是指政府機能尚建在的情況,和一般影視作品的角度並不相同。
二、法源
我們可以想像,一旦殭屍危機爆發,極有可能會採取如「危機總動員」所展現的區域封鎖與強制反向隔離措施。但是台北市政府要依據何種法律進行必要的強制措施?值得研究。
「危機總動員」中的軍事管制場景,也許會有朋友直覺聯想到戒嚴法。可惜依照戒嚴法的規定,必須是戰爭或叛亂發生才可宣告戒嚴,殭屍危機並非戰爭。且需必須由總統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始得為之(戒嚴法第一條參照)。並非台北市可獨力宣告。另外,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權,亦非台北市政府之職權。
殭屍形成的原因,大部分作品描述為不知名的傳染病,是否可用適用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可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之規定,除了該條所列舉的數種法定傳染病之外,其他傳染病必須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認定、公告之後,才能適用該法,而同法第八條亦規定,傳染病流行疫情、疫區之認定、發布及解除,均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故在衛生福利部尚未公告殭屍病毒為法定傳染病、指定台北市為疫區之前,該法第三十五條以下規定各項具強制性的管制、限制行動自由、進入公、私場所、隔離治療、留驗疑似被傳染者、制定防疫辦法、徵用、徵調等措施,均無法採用。
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國內、外發生重大傳染病流行疫情,或於生物病原攻擊事件時,得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實施相關防疫措施。首先殭屍疫情似乎無法解釋為「攻擊事件」。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規定,著眼點主要是物資的確保與人力的統籌,並不包含前述各種防疫所需的強制性措施。
另外,災害防救法所規定的災害,是指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 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並不包含傳染病。但假設殭屍危機的成因,如「芝加哥打鬼」一樣是生化戰劑洩漏所致,即符合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在此情況下,該法所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發布緊急應變措施、劃定警戒區域並管制出入、限制或禁止交通工具通行、徵調、徵用、對軍隊及各種公部門或團體之人力的指揮權、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等權限,均可應用。
經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幾種針對特殊狀況的法律,面對殭屍危機,或者台北市政府並無主動權,或者不完全合用。但我們還是有基本的法規可以依循,即是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以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九條以下)中,關於即時強制的規定,即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等目的,得於必要時對人管束或留置,對物扣留、使用、處置,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等一般性的權限。此時,處理殭屍問題的主要權責機關,應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最理想的狀況,當然還是由中央政府儘速宣告殭屍病為法定傳染病、台北市為殭屍疫區,即可以最切合需求之傳染病防治法取得各項處置之法源依據。
或許有人會問,殭屍都來了,幹嘛還管法源?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國家總是藉著緊急事態的名義,侵犯人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殷鑑不遠。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為了確保國家不會恣意妄為,越是在緊急的時候,才越需要講究法律授權。法治國原則,恆常是政治人物檢視自己言行的量尺。
三、對策
殭屍危機一旦發生,由於當街攻擊、啃食活人的事件,必會引起輿論震動與市民的驚懼,而,中央部會又大多在台北市,故我們可以合理的假設,殭屍危機爆發後,中央主管機關會快速的為必要的認定、公告,解決前述的法源問題。
而面對殭屍,個人的力量極其渺小;有效運作的組織,能提供倖存者高強度的保障。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維繫市政府對所轄警、消、醫護等政府力量能持續的掌握、統合能力,將是首要的目標。
影視作品中,政府組織之所以會崩潰,主要的原因大多是防疫出現漏洞,遭殭屍由原本安全區域的內部攻陷。故而,在安全區域內,自有必要採行嚴格的檢疫與疾病預防工作。
對於無家可歸的市民,我們認為應徵用內部具有完善隔間、外部可以經由簡單的加固而達到阻絕殭屍效果的建築,如學校、低樓層老公寓等,加以收容。考慮殭屍危機時電力供給可能停止,高樓顯非合宜的收容處所。進一步的,以阻絕物封鎖道路的方式,逐漸擴大倖存市民的居住空間。
台北地狹人稠,一旦都市機能遭到妨礙,供應倖存市民生存所需的物資,將成為市政府的重大負擔,除了仰仗平日的災害應急儲備、疫區外運送物資入內,在經過嚴格的檢疫程序之後,應陸續將倖存市民疏散至疫區外。包括物資與救災人員的進入與市民的疏散,都必須仰仗市政府與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甚至國際救災隊伍的聯繫合作,單靠市政府之力絕無可能持久。希望屆時真能捐棄黨派成見,共赴國難,以救台北市民於水火之中。
至於市區內已經存在的殭屍如何處理,端視殭屍的種類而定。如「陰屍路」中的殭屍,既然只是會行動的屍體,只要重視警員的防護裝備,或者善加利用某些殭屍種類只在夜間、暗處活動的特性,尚不難肅清。基此,殯儀館有優先收復的必要。
若是如「我是傳奇」中的受感染者,並非死者,基於人權考量,政府非在不得已之情形性,不能輕率剝奪生命,此時僅能考慮以區域性的隔離方式,將殭屍活動範圍限制在市區之中的固定範圍,等待研究出治療方法。這點,同時也是醫療機構必須優先被確保的理由。
以焚化的方式處理殭屍,似乎是可行的方式,但若如「芝加哥打鬼」一樣,焚燒後空氣與灰燼反而造成生化戰劑的散佈,那麼我們可嘗試與中央、台電、地方政府協調,將捕獲的殭屍關入核四圍阻體中,或高階核廢料永久儲存場中,以水泥固封。(什麼?台灣沒有永久儲存場?)
附帶說明,除非科學研究證明,殭屍病毒會導致屍體的頭蓋骨豆腐化,如「陰屍路」中一般,否則市民若未經適當的組織及配備足夠的防護裝備,貿然展開肅清殭屍的行動,不但危險且有可能增加新的感染者,導致防疫失敗,對此市政府將嚴格禁止。
最後,有些朋友可能已經發現,我沒有討論到「末日Z戰」的狀況,因為我認為那不需討論。面對潛伏期只有15秒、全天候都可行動、動作迅速又狂暴,堪稱影史上最強殭屍,除非像以色列那般早早接獲情報、築起高牆,還可勉強自保一段時日,否則疫情一旦爆發,任何政府都不及反應;而偏偏台灣是中國意圖染指的國際孤兒,經常收不到國際交換的防疫資訊。那時,唯一能做的,只有祈禱小布來救我們。
還有一種提問的朋友沒想到的情況,殭屍危機可能不只發生在台北市,如果新北也發生殭屍問題,並且在核一、核二廠內也發生,導致核電廠失常,那麼,殭屍危機併發核災,小布也救不了我們。
四、後記
最後我們要談,這個看似荒誕不經的問題,為什麼有必要回答。
我想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候選人,都主張要有類似「市長,給問嗎?」這樣的線上接受請願、陳情、質問的機制,但我個人認為,這還不夠。
美國白宮就有個官方線上請願平台,叫We the People,只要提案能在三十天之內募集到兩萬五千人以上的連署,不管內容多麼荒謬,白宮就會正式的答覆。之前就曾經有人建議興建星際大戰中的死星,白宮的科技幕僚也認真的加以回覆提案不可行的理由,聽說後來還提了興建星艦企業號的提案。
真正重要的,其實是保證回應的機制,與誠實、不迴避的答覆,也就是政府對民意的尊重與誠意。因此我承諾,當選之後,也會繼續維持這種作法,絕對不會以官樣制式文章來搪塞。
其次,台灣是個多災的國家,地震、颱風,或者國際性的流行病,發生機率並不低。台北市政府有沒有考慮過八八風災的雨量降在台北?或者大屯火山爆發?或者核一、二廠輻射外洩?或者再一次的Sars,甚至世界衛生組織一再警告疫情持續擴大中的伊波拉?殭屍危機的對策,其實與其他的災害,也有共通之處。沒有任何設想是完全的荒謬,差別只是我們如何看待問題。
政府對災害的應變準備,本來就應該以應付極端事態為準備的標準。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主張每年進行核子災害疏散兵棋推演的原因,沒有認真的面對問題,永遠也不會有充分的準備。
最後,我認為,災害準備,不能只有政府在做。台北市有260萬人口,當災害突然來襲時,政府之力不可能即時的照顧到所有人。正確的防災觀念,應該是市府要宣導、協助每個家戶平時準備好防災物資和急難用品,以備不時之需,包括必要的食物、飲水、照明設備、急用藥品。一旦遇有與外界斷絕、撤離、因為殭屍來襲而在家中反向隔離等情形,足以堅持到救援到達、脫險。
因此我主張,為了鼓勵民眾預先從事災害準備工作,市政府應對市面上販售之急難用物資,給予認證,凡是符合市府認證的、有效期性的物資,譬如食品類,都可以在產品屆滿有效期限之前,免費向商家更換相同新品,減輕市民儲備物資的成本。至於即將過期的產品,台北市政府購回後,可用於急難救助、賑災、國際人道救援等用途,不會浪費。
(E)
圖片來源: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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