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地區新地標 #社子派出所
幾經波折…..社子鄉親盼了快10年了,從101年議會預算通過,102年修正完成老樹保護,104年準備動工(建築師猝逝),106年完成重新招標~~~~107年8月9日由鄧家基副市長主持動工典禮,今年4月竣工,社子派出所預計10月底前搬遷進駐完成。
社子派出所就在我家旁,每天都看得到施工進度,我從質詢、催生、督促、協調…..看著它從動土、施工、完工…..終於要啟用了,也因為完工了,緊鄰派出所的鄰近道路警用停車位都繪設好了,但我也接到鄉親反應,社子派出所這新建大樓的停車場可不可以開放給鄉親使用,因為這附近停車位嚴重不足….
鄉親的需求我知道,因為我也住在這,今天下午會勘也跟警察局協調跟反應,在許可狀況下盡量便民,也感謝警察局協助與配合,原有13格警用機車停車格改為民用機車停車格、3個警用汽車停車格保留2格警用1格開放給民用,而且當下立刻塗銷警用2字……
至於新大樓內30格停車位~~~拍喜!這10樓半的大樓裡除了必須停放警用車輛外還有技擊館、警眷宿舍、單身宿舍更重要的是警務機關不宜對外開放停車…..所以已經沒有多餘車位可以釋出了!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的網紅陳善慧,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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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下周要全面實施捷運站周邊的路邊機車停車格收費,應該是基於柯文哲市長過去一貫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減少私人運具使用、增加大眾運輸的誘因是我的一貫主張,如果提高停車成本可以降低一般人使用私人運具的動力,我當然樂於支持。但我認為北市的機車停車格收費一直都有配套不足、推行時序錯誤的問題。自2019年起,我多次向交通局反映和質詢,但顯然都沒有明確改善。
我覺得現在機車收費的問題有三個,第一是機車停車格仍不足、第二是收費順序有所錯誤、第三是未能更細緻的引導機車族轉往大眾運輸系統。
#在停車格不足的問題上,停管處2018年曾經做了停車供需調查。在調查的六個行政區中,汽車需供比值大於一,也就是汽車停車格供不應求的交通分區,佔所有的分區的39%,而機車供不應求的交通分區,則佔了總分區的75%,可見機車停車格缺乏的問題,是比汽車嚴重許多的。
針對這題,停管處雖稱有共享車位2.0計畫,以及「獎勵大樓業主開放停車場」方案。然而推行快兩年,目前只有近百格共享車位、十幾個停車場開放,僅滿足不到700個機車停車位,遠遠難以滿足停車需求。
如果要全面收費,促使民眾去搭大眾運輸工具,那就要提供更多車位服務,讓他們可以在便利轉乘的地方付錢停車、轉搭大眾運輸工具。如果捷運站附近一位難求,那大家為何不騎機車直接去公司或學校呢。畢竟,不是所有人一走出家門就有捷運,需要仰賴機車的通勤族或學生需求仍然存在,如果缺乏這些配套,那收費僅是造成民眾困擾。
在今年初,我也提出書面質詢,認為公有停車場是本市公有財產,除了提供市民停車外,尚應要具有政策手段之積極意義,如於交通較為壅塞、鄰近捷運站之地區,不反對適度提高停車收費,以鼓勵市民使用大眾運輸及共享運具;但應該提高汽車路邊停車費鼓勵汽車使用路外停車場,以騰出空間增設機車停車格等,減少機車停車格供不應求的狀態,但仍未獲積極回應。
#在時序上,如果要促使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在收費規劃中應該是要把車逼到大眾運輸系統周邊。如針對商業區巷弄等地先收費、捷運站周遭擴大機車停車格並免費,讓上班族改搭捷運公車。但臺北市看起來並未思考如何把車趕到大眾運輸系統周圍,在規劃上以最熱門的地方開始收費,並未能真正達成其「宣稱」的政策目標,感覺就只是為了賺錢收費而已。
#而細緻的引導政策上,更是交通局未竟之業。在去年交通委員會上,我就曾經質疑有些民眾騎機車去捷運站就是為了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是卻還要收費;且目前規劃的收費區域已經很難找停車位,還要花錢去停車,反而降低他們去搭乘捷運的意願,不如直接騎機車。另外,地方居民有些可能家裡也是住在捷運站附近,造成在家附近停車也要收費,其實也不太公平。
若單純僅是要去捷運站周邊停車而不搭捷運的人,似乎才是首要收費的對象。但如何透過收費政策區分這些使用者?是交通局沒有回答的問題。如果汽車可以夜間時段不收費,那為何機車不能比照?這樣更能對通勤族或附近居民造成更友善的誘因。
雖然停管處稱會調查各捷運站周遭居民停車需求、及熱門站點的上班學停車需求,提供更進一步和細緻化的引導政策,但仍無下文,原本的收費計畫就這樣持續無差別推行,根本看不出引導的誘因和推力何在。
我雖然贊成將停車格收費等增加私人運具的外部成本、使民眾轉往大眾運輸系統,但如何將政策做對、而不是無差別的盲目收費。除了造成民眾困擾外,也無法改變使用者習慣,交通局應該要積極做出改善。不然機車收費政策,就僅是讓北市賺取更多規費,但對於民眾的停車品質、北市的大眾運輸目標,都沒有實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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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頂埔站增額容積申請 無償提供公益設施及車位🚗🚗
位 #新北市 #土城頂埔站 #都更 一箭範圍之申請案,已核定同意適用,未來將興建2幢3棟住商混合之社區大樓,同時依增額容積規定應提供223坪公益設施及27席公眾汽機車位,興建完成後將解決相關捷運轉乘停車不足問題,提升地區公益服務水準,逐漸實現大眾運輸發展導向之都市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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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機車位不足 在 陳善慧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問題,善慧認為舊市議會位於市區黃金地段已閒置多時,希望應盡速辦理有效活化文化資產,帶動週邊的發展,經濟發展。
二.左營區辛亥路花賞大樓一案
善慧接獲花賞大樓住戶陳情,有關花賞大樓一、二樓變更用途適法性的探討,該大樓1~2樓為建設公司所有並向市府提出變更使用目標,由2樓原本的「市場使用」改為「商業使用」,引發多數大樓住戶質疑變更為商業使用的過程存在瑕疵,善慧督促市府相關單位務必針對次案盡速解決,還給花賞大樓住戶們一個良好的居住品質。
三.右昌地區0719豪雨淹水問題
善慧自108/07/19淹水當日以來就非常的關心,並持續追蹤市府召開第二次檢討會議的進度,因108/07/19大右昌低窪地區淹水疑似機組運作上的瑕疵所造成,希望市府能儘速回應鄉親的盼望~應比照去年823對淹水50公分以下損害的適當慰問補助。
四.大右昌地區淹水問題探討
為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淹水,善慧主張興建地下滯洪池,淹水一直是大右昌低窪地區三、四十年的痛,目前雖已有抽水站,但仍無法解決大右昌地區的淹水問題,主因在於週邊高地的雨水往右昌低窪地區湧入。
善慧提到可借鏡臺北文山區設置地下滯洪池的案例,於三山街與德民路口興建地下滯洪池,才能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長期以來的淹水問題。
五.加昌路729巷磚造水溝更新
楠梓區加昌路729巷兩側排水溝為早期磚造道路側溝,年代久遠遲遲未更新改造,建請市府水利局相關單位針對此道路加速改善。
六.楠梓區壽民路路面塌陷問題
楠梓區加昌里壽民路路面坑洞重鋪之後確實常發生塌陷,經檢查為地下箱涵破損,建請相關單位針對壽民路段箱涵老舊應全面更新。
七.爭取高雄煉油廠區內應規劃一條寬敞道路直通後勁學專路
高雄煉油廠區都市審查在即,經濟部目前規劃楠梓加工區第三園區落腳於高雄煉油廠內部分區域,未來的交通流量將更為龐大。
金屬工業中心前(民族路省道旁)高楠公路1003巷是後勁及周邊鄉親通往高楠公路、民族路的必經路線,而現行道路環場道路蜿蜒而狹窄、險象環生,時時常有車禍事故,鄉親期盼已久,建請市府加速督促「將高楠公路1003巷(金屬工業中心前)道路直接穿越原中油廠廠區→直通後勁學專路」,解決上下班尖峰時段交通壅塞問題、降低廠區前平交道交通事故的發生、舒緩楠梓百慕達的交通,對於後勁地區居民、仁武地區居民(例:中華社區)及省道沿線居民要往返後勁地區或楠梓加工區上班時更加便利安全,消防、救護、警察及其他單位再執行緊急勤務多了便利性。
✅本項提議,感謝李四川副市長應允全力配合規畫。
八.捷運R18油廠國小站停車位不足問題,建請市府規劃增設停車位。
九.爭取蓮池潭開放局部垂釣
縣市合併後,市府禁止釣客於蓮池潭垂釣,讓許多喜好垂釣的鄉親非常失望,應鄉親陳情,善慧要求觀光局不該引用養工處對公園水池禁止釣魚的法規來管理蓮池潭,應要另立專法、開放部分區域垂釣,讓蓮池潭觀光與遊憩兼具,且能更多元化。
📌 因時間關係質詢其他議題,善慧另提書面質詢如次:
🔶交通違規檢舉 連續開罰問題:
善慧於上週接獲陳情,鄉親於47秒內因在巷弄內轉彎未打方向燈,被檢舉人跟蹤式的檢舉,遭開罰四張紅單!善慧感嘆這種幾十秒內的連續性、跟蹤式的檢舉案件,幾乎已是病態的行為?
善慧認為交通裁罰單位不應見獵心喜,應檢討比例原則及思考檢舉人是否已逾越正當手段或違法行為,並通盤檢討、改善讓人詬病的不當裁罰。
🔶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
許多鄉親反映我們高雄的敬老卡使用不夠多元,與其他城市相對遜色,善慧建議比照或參考臺中等城市,讓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鼓勵長者走出戶外,樂齡、樂活,為高雄注入長青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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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機車位不足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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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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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dopeoplesn (虛度人蔘)》之銘言:
: 我家是在新北屋齡約25年的社區大樓
: 一個車位可以停一台車+機車/單車
: 不要超出格線基本上管委會不管
--> 大部分都這樣
: 天啊! 我這個想法好像是上個時代的老害QQ
--> ??????? 幹嘛這樣說自己
你又沒有蠻幹, 不要怕
: 我知道最後決定權會在管委會/社區規約
--> 決定權是區權會投票結果
: 單純只是想問板友目前居住的社區情況是如何?
--> 一堆新大樓一開始都很矜持阿, 後來發現, 機車位根本不夠
夫妻兩個人就會有一個在外面找機車格,
很難找就停騎樓白線(畢竟總是要停阿)
最慘的就是住太熱鬧,
很難找機車位, 又沒辦法停騎樓白線
這通常是很多人的困擾啦, 再被磨練幾個月後
就會有人忍不住了, 畢竟天天找車位也不是辦法
然後就會分兩派吵架
反對派: 反正我又沒需求, 就是覺得機車很髒很醜啦, 反對
贊成派: 夫妻都騎機車的, 有強烈機車位需求, 贊成
中立派: 隨便啦, 看哪邊比較討喜就挺誰
投票表決, 看社區哪邊人數多囉
--> 腳踏車, 同上
以上兩點投票後, 比較多是開放的啦, 所以不用覺得自己是少數
但你不要得理不饒人去得罪中立派, 多拉幾票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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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不影響房價, 就我看, 反而允許停機車跟腳踏車的, 可能加分更大
因為周邊吵完之後, 大多數都是允許停機車跟腳踏車的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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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物, 正常社區不論新舊, 都不可能會去討論可不可以推雜物啦
都是幾個人帶頭, 然後中立派被同化後
越來越多, 人數一但多起來, 就很難逆轉了
這個行為對於房價絕對是大扣分啦
: 還有如果當社區內單車/機車位不夠停時
: 有什麼推薦的方式解決呢?
: (e.g. 把單車扛回家, 跟鄰居租機車位之類的)
: 謝謝!
--> 扛回家也沒用啦, 正常房子室內25坪, 哪來的位置放?
主建45坪也不可能規畫一個空間放腳踏車啦
鬧耶, 停車子後面就好了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3123209.A.E8C.html
: 推 hellogym: 有疑問區權會提議來投票就好 05/03 22:14
: → hellogym: 新社區現在管理都比較嚴謹一點 05/03 22:14
: → Kayusumi: 跟沒用到的鄰居租 保持社區整潔 05/03 22:15
--> 單純只是視線整潔, B1都機車汽車混停, 所以B1比較髒嗎?
: 推 vendee: 一車位多車也有安全性疑慮。應該問,有新大樓是同意車位可 05/03 22:17
: → vendee: 以多車甚至放雜物的? 05/03 22:17
--> 停機車跟放雜物應該是完全不一樣的行為, 支持停機車的人
通常也是支持不能放雜物
: 推 hellogym: 有的大樓是可以停機車 但不能放雜物阿 05/03 22:18
: → hellogym: 我覺得停機車還好 放雜物真的醜 05/03 22:18
: 噓 joney641119: 我沒汽車只停一台機車也是不行的,但重機可以 05/03 22:29
: → joney641119: 新大樓管太多了,機車會撞到旁車,重機不會? 05/03 22:30
: → joney641119: 而且停的第一天就被鄰居檢舉給總幹事 05/03 22:31
--> 重機等同汽車, 這個是完全沒問題的, 機車要開放就是上區權會投票
: 推 KrisNYC: 樓上joney...重機是因為停不進機車專屬的車位吧 05/03 22:33
: → KrisNYC: 基本上新大樓的車位都是禁止堆放雜物和停機車腳踏車的 05/03 22:34
--> 重機一直都可以停汽車格, 反而不能停機車格
一般機車新大樓大多數一開始是禁止, 但開始投票後很多會開放
雜物不在討論範圍, 應該沒有人願意投同意票啦
: → KrisNYC: 大部分的大樓機車停車區都多到滿出來吧? 05/03 22:36
--> 最多做到1戶配1機車, 1戶配2機車的, 只有豪宅
: → KrisNYC: 腳踏車停車區反而是有的社區有有的社區沒設置 05/03 22:36
: → joney641119: 可是我社區腳踏車卻可以放,一直覺得雙標 05/03 22:36
: 推 joseph4229: 雜物的話連區權會都不用,本來就違法,違反使照及公寓 05/03 22:37
: → joseph4229: 大廈管理條例。 05/03 22:37
: → KrisNYC: 然後我聽過有人想在自己平車上面施工吊掛架 05/03 22:39
這個很少見, 應該是不容易
: → tophoebe: 新社區管委會只要求有輪子的交通工具皆可停放停車格裡 05/03 22:59
: 推 panzer1224: 停機車與圖面不符啊 建照過的是汽車位 不是機車位 一 05/03 23:10
: → panzer1224: 個車道出入 還給你機車騎上騎下遲早出事 對房價也有 05/03 23:10
: → panzer1224: 影響 新房子車位都不是獨立產權了 不是你買了想幹嘛 05/03 23:10
: → panzer1224: 就幹嘛 管委會不懂法規不會管理 不代表是合法的 05/03 23:10
--> 汽車格開放停腳踏車跟機車對於房價沒有絕對關係
但你說的沒錯, 不是想幹嘛就幹嘛, 上區權會提案投票吧
: → cbr1000rr: 樓上知道機車也是汽車嗎 05/03 23:12
: 推 angele: 可能是我個人偏好找大基地多戶數的建案,建案高度、樓高超 05/03 23:19
: → angele: 過標準就得都審,所以都是汽機車分道、自行車位、機車位、 05/03 23:19
: → angele: ubike站點。我也比較偏好這樣的管理。 05/03 23:19
--> 其實大家都偏好這樣的管理, 但如果夫妻都騎機車, 就麻煩了
: 推 mepe1018: 一車位一台車很好啊!不然有人會把家中雜物堆車位~(看 05/03 23:28
: → mepe1018: 過這種社區有點可怕) 05/03 23:28
--> 開放停機車跟腳踏車跟開放雜物是不同的事情
: 推 sath: 也在苦惱腳踏車要放哪 想掛在車位的牆壁上 這種做法常見嗎? 05/03 23:38
都是放車屁股後面, 不能掛牆上, 要多工程去做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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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0.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3131312.A.A0C.html
※ 編輯: sos88 (1.171.20.134 臺灣), 05/04/2023 00:33:05
講實在的, 你一家四口腳踏車塞室內是要怎麼塞?
不能放的社區就是你把腳踏車塞回家裡
如果是雙機車的, 就是老婆機車停B1, 你去外面找車格
這樣素質很高, 活得很努力, 也是一個選擇啦 XD
如果通過區權會投票, 那是你造成別人不便吧 XDD
會有這些需求的就是機車住戶多啊, 機車住戶使用多了,
你還可以跟住戶承租? 就是沒車位租阿
簡單講你就是喬不起機車阿,
車位停了機車你就覺得雜亂 XDD
那B1很髒很亂嗎?
B2/ B3機車下不去? 如果真有危險那或許就不應該開放囉,
不過我看坡度都沒什麼問題的居多
你這種說法只是在歧視
社區成交總價越高的, 經濟水準越高
區權會投票過就可以停了
你雜物趕在區權會上提嗎? 笑你不趕啦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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