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止妊娠必須經過本人同意而得以為之 >
-
首先,再次聲明
我不會針對任何單一個案發表看法
僅做台灣相關法條的分享
-
依照目前台灣的優生保健法
第 三 章 第 9 條 明文規定
懷孕婦女「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有配偶者,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
-
我相信所有台灣婦產科醫師前輩先進的清白
絕對不可能有強迫墮胎這樣的事情
-
如果真有此事
請儘速交由警政署、衛福部嚴格審查
務必揪出婦產科醫界的害群之馬
以正視聽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台灣對於女性的墮胎自主權有大的討論,因為有基督教團體 Shofar社區轉化 提出公投案,要求未來「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很多人就說8週才大約等於一個半月,可能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那豈不是等於幾乎不能墮胎?女性竟然沒有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而且若是胎兒有先天疾病、生下來根本無...
優生保健法終止妊娠 在 換日線 Crossi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社會準備好要往前邁進這一步】#把自主性歸還女性
關於墮胎的討論,往往會圍繞在兩條命的權衡上,也就是懷胎的女性的命還有胎兒的命,緊接著的,就是道德與否的辯論。當墮胎變成單純道德上的議題時,其實就已經進入忽略女性主體性與自主性的範疇,至於懷孕對那位懷胎的女性在生理與心理狀況的影響、她未來人生的變動,以及是什麼讓她做出想要終止妊娠的這個決定,對反對墮胎的人而言,顯然都不重要了。
不論是個人或者在社會整體的角度看,如果要期待更多女性懷孕生子,最直接的方式恐怕是消除女性在孕前、妊娠以及產後的各種不安,並且盡可能緩減女性面臨原有生活方式崩解的衝擊。 →
●這裡看上篇:《優生保健法》修法爭議(上)「配偶也有貢獻,為何墮胎決定權卻在孕婦?」 >> https://bit.ly/3ojki7N
▍《直擊 2020 選後美國》入手季刊 >> bit.ly/3oquNWv
▍一年四本季刊雜誌這裡訂 >> bit.ly/31Hs7uA
優生保健法終止妊娠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親愛的日記:
最近看到了一項和身體自主相關的問卦,內容在說有人最近妻子懷孕了,但她很不想生,自己又想要有孩子,所以上網問怎麼在法律上「技術性」阻止,或讓她來不及墮胎,幫自己生下來呢?
有人回答這則問卦了,大抵是叫原 po 不論之前對老婆多差,近期都要對她特別好,讓她抓不到把柄告你,離婚訴訟程序長她也來不及提,撐過前一二個月到不能墮胎的時間,就萬事俱備。
不曉得是不是反串,但可怕的是一切於法有據。原來女性墮胎的法源依據是來自《優生保健法》第 9 條,其中羅列了諸項可以合法終止妊娠的原由,包含優生學上的近親受孕、畸胎,或者強暴產子等無法選擇的部分。再來就是第 6 款的內容:如果因為懷孕或生產,會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就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生下這個孩子。
神奇在於,未婚的未成年人如果要墮胎,可以自行決定引用第六款規定,依據再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好。但已婚女性如果想要引用這個條款,卻必須要配偶同意,他不簽名,就不能終止妊娠。對方如果有言語、精神暴力或著出軌的跡象,卻一時難以蒐證完畢,也來不及離婚,孩子就要生了。
關於懷孕、生產的過程所帶給女性的身心損傷,雙方從生理上就不可能站在同樣的身體/生活經驗上衡量,如果男性經驗可以作為女性重大生理變革的最終裁決,甚至規劃社會制度的標準,從制度開始對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剝奪,以及性別不平等仍會延續,讓女性居於弱勢的地位。
想到世上這麼多人對子宮百般算計,一副留受精卵不留人,我忍不住下意識摸了摸肚子,一陣惡寒。《優生保健法》第 9 條但書必須修正,如果希望女性生育,應該創造讓人安心育兒的環境,而非遇到懷孕,就突然將女人降格成生育容器。用法律剝奪女性實質墮胎選擇權並不能治本,反而創造更多問題。
要活得有選擇的餘地,我向來是這樣想的。
希望在未來的某天寫這篇日記,事情可以有一點改變。
——
圖、文:辰榛 https://www.instagram.com/cv.126
優生保健法終止妊娠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最近台灣對於女性的墮胎自主權有大的討論,因為有基督教團體 Shofar社區轉化 提出公投案,要求未來「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很多人就說8週才大約等於一個半月,可能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那豈不是等於幾乎不能墮胎?女性竟然沒有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而且若是胎兒有先天疾病、生下來根本無法存活,或是有被迫懷孕等等的狀況,難道也要強迫將小孩生下來嗎?
其實我們擔心這一天很久了,美國的保守派兩大主張,一個是反同,另一項則是反墮胎,美國保守派崛起後,就開始修改法案,阿拉巴馬州就通過了一項叫做《人類生命保護法案》的墮胎禁令,幾乎全面禁止女性墮胎,而且不管女生是不是未成年、是不是遭強暴或亂倫,全部都必須生下小孩。
阿拉巴馬州的這項這項《人類生命保護法案》法案,讓墮胎成為一種罪,而且根據這項法律,連涉入的醫療人員也將被連帶判刑,最可怕的是美國現在有十六個州己經通過這樣的反墮胎法案。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在這,這項法案即使看起來不合理,美國墮胎法最終一定會進入美國大法官會議,要大法官決定的。不過現在美國的九位大法官中,女性只有三位,就算不看性別,現在保守派是五比四多一票,這讓墮胎權的前途很不看好。
「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這次領銜提出「台版心跳法案」全國性公投,就是想要將優生保健法裡面規定人工流產要在24週內施行,改成8週;不過目前中選會收到提案連署後認為有爭議,所以接下來將會招開公聽會。
其實墮胎權也不是沒有公投過,但過去比較多是從有禁令的狀況,公投讓墮胎合法化,像是歐洲最保守的天主教國家之一「愛爾蘭」,就經過了6次公投、共16年才在去年廢除墮胎禁令,而且你們以為禁止墮胎,就真的都不會有人墮胎嗎?根據統計,愛爾蘭從1980年開始,大約有17萬愛爾蘭女性被迫要到鄰近的英國墮胎。
人工流產這個議題,除了女權因素之外,還有更多的醫學的因素要考慮,這次節目我們也特別邀請到了,萬芳醫院婦產科主任王樂明醫師,希望能夠聽聽專業的意見。
一. 提出這個公投法案聯盟認為,女性只要有性行為或是月經延遲的話,就應該馬上進行驗孕,只要遵照這樣的方式,女性就可以在4週內就可以發現自己有沒有懷孕;想請問醫師,通常台灣女性都是多久會發現懷孕?
正常的女生,如果月經沒來一個禮拜,本身又夠警覺的話,當然會馬上發現,不過前提是『月經必須要規律』,不過事實上在台灣的女性族群裡面,大約有10%-20%的女性,月經是不規則的,慢個10天或是20天,根本是非常常有的事情,還有多囊性卵巢症候群的女生,他們的生理期是三個月來一次,我們叫季經,這些女性發現懷孕通常都已經超過了15週。
二. 在美國的經驗,最主要墮胎的族群其實是未成年少女,可能是因為性教育不足的關係,但這麼小的年紀就必須要做出人生這麼重大的決定,醫生您認為,如果台灣今天將超過8週禁止墮胎這項規定,正式地列入法律,對台灣的影響大嗎?
影響非常的大,像主持人所說的一樣,在台灣的墮胎族群也有許多是年輕人,尤其是現在性觀念非常的開放,但性教育卻不夠普及,很多人在懷孕後他根本不知道她懷孕了,他出現了一些噁心、便秘等懷孕初期的症狀,但是他們卻可能認為是腸胃道的問題,跑去看腸胃科,因為她根本沒有過懷孕的經驗,等她們發現都已經超過了8周;而且有些未成年懷孕的少女,也有可能是中輟或是家庭支助能力較弱的弱勢族群,當她們照顧自己都有困難了,怎麼有可能有能力再照顧一位小孩,所以她們當然也會希望終止妊娠,這些案例在門診都是非常常出現了。
所以我認為,這項法案如果將時間訂在8週,真的有點太苛刻了。
三. 目前台灣規定的是24週墮胎,那這在醫學上是有根據的嗎?如果改成8週在醫學上是可行的嗎?
24周我們要講的就是一個胚胎的起源,從精子到卵子結合之後變成一個胚胎,一般在5到6周開始會有心跳,到8周的時候,它會變成一個像小米粒的形狀;一個胚胎要健康的長成一個人,通常我們在產檢的時候,會分為「內部因子」和「外部因子」。
內部因子就是所謂的基因,基因要好,小孩才會長得好,不過在做這些基因檢測的時候都需要比較大週數,像是羊膜穿刺要到16週以上,因為在這個時候媽媽才會有足夠的羊水檢測,現在科技進步,可以做一些非侵入性的檢測,像是抽血之類的,但是這也需要10週以上才有辦法檢測的出來;外部因子就是胚胎的發育,要小朋友長得頭好壯壯,也要持續觀察胚胎型態,像是他的頭有沒有發育、神經管有沒有長好,這些都是跟發育的過程有關的外在的問題,但這些也需要大概20週才能長好。
所以在這麼小的週數要決定這麼多事情,驗醫學上來說,是有困難的。
四. 在美國爭議最嚴重的就是pro-choice(女性選擇權)跟pro-life(胎兒生命權)兩個陣營,醫生您從一個專業角度來看,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在婦產科的立場,一定是媽媽優先,沒有媽媽就沒有小孩,任何觀點都要以媽媽安全為最大考量。
這次很謝謝王醫師從婦產科專業的角度來與我們分享。
你覺得人工流產到底適不適合限縮到8週以內,這樣子的公投如果通過的話,對於女性權益或是整個社會,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一起和我們分享你的想法吧!
--------------------------------------
《#范琪斐ㄉ寰宇漫遊》每週四晚間十點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ㄉ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3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優生保健法終止妊娠 在 墮胎不須配偶同意?《優生保健法》修法啟動! (公共電視 的推薦與評價
人工流產#墮胎# 優生保健法 #生育#性別#懷孕#身體自主權 來賓: 詹景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婦產科主任) 饒夢霞(中華真情關懷家庭協會幸福 ... ... <看更多>
優生保健法終止妊娠 在 新北市婦女服務中心- 【「優生保健法」將修法終止妊娠不需 ... 的推薦與評價
「優生保健法」將修法終止妊娠不需配偶同意權】 現行《優生保健法》明定婦女終止妊娠需配偶同意,除非能舉證丈夫家暴或外遇才可不需配偶同意,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