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追蹤【RCA更一審高院宣判,C組246提告員工僅24人判賠,律師、勞工錯愕】
台灣史上規模最大的集體訴訟的RCA工殤案,第一批提告的529名一軍受害勞工,2018年8月高院三審定讞官司中,半數獲賠5.1億、其餘發回更審;跟進提告的1,120名二軍官司, 則在去年12月27日台北地院判決中,連尚未有明顯疾病的勞工也獲賠,司法見解上的改變,一度帶給抗爭多年的RCA前員工及長年協助訟訴的律師、職醫無限期待。
在關懷協會的分類中,RCA受害員工依其疾病進展狀況分成三組:A組所指的是「發病且死亡」,B組為「發病」,C組為「目前尚未有外顯疾病」。而一軍官司中發回更審的為無明顯症狀的C組員工。
不料,高等法院今(6)日宣判, 246名原列C組的提告員工,僅24人獲賠,原求償6億多元也僅獲賠5470萬,其餘仍因「尚無明顯疾病而無法認定因果關係」而駁回。法院判決標準與去年底二軍地方法院完全相反,RCA員工和律師相當無法接受,表明一定會上訴到底。
■律師、當事人錯愕,「勝」布條舉了一半改成「憾」
RCA(美國無線電公司)自1969年在桃園、竹北和宜蘭設廠,因違法傾倒、排放致癌物,導致上千名員工罹癌、逾200人死亡,1992年關廠。1994年被揭露傾倒有機廢料,過去員工驚覺同事紛紛罹病,成立RCA員工關懷協會(以下稱關懷協會)並聲請假扣押,才發現RCA疑已脫產,2004年4月有529名員工正式提告,求償27億元。
RCA官司纏訟10多年後,在2018年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但僅262人獲賠5.1億元,其餘246人因屬於「目前尚未有外顯疾病」的C組,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沒有清楚解釋這些人身體健康具體損害為何,必須重新調查,因而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更一審結果。二軍共1,120人於2016年跟進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宣判RCA等公司需賠償23億餘元,創下工傷案賠償最高額紀錄,全案可上訴。
一軍更審判決,高等法院法庭雖在今日11點準時宣判一軍更一審結果,但宣判主文皆未提到金額,無法得知是贏是輸以及贏多少或輸多少,讓旁聽的數10名RCA員工關懷協會(下稱關懷協會)會員、記者、律師一頭霧水,法官僅表示相關細節留待高院發言人回應。
宣判後,關懷協會會員走至法院外開記者會時,甚至先舉起紅色的「勝」布條高喊口號,隨後又稱因無法確定其結果,一同舉起「憾」的白布條喊口號後,在法院門口外頂著烈陽繼續等待判決的細節出爐。
■法院:判決標準,無疾病不判賠
直至中午12點40分,高等法院才由發言人陶亞琴出面召開記者會表示,此案共有246人請求6億多元賠償,合議庭決議判賠其中24人獲賠共5470萬元,其餘駁回。24人中,A組10人賠償金額共1470萬,B組為8人共2070萬,C組共6人共1930萬。
陶亞琴表示,判決標準中,RCA會員若沒有合法選定、程序上沒有完備或跟化學物質沒有因果關係,就會駁回。C組會員沒有外顯疾病,身體健康無法認定遭受侵害,合議庭認為不得請求賠償,因此高院判決駁回,至於「此次判決所列的C組6人獲賠,是因其在訴訟期間也發病。」
「高等法院踐踏工人健康權!」消息傳回法院外,數十名關懷協會會員對於結果感到失望並不停高喊口號。關懷協會專員劉念雲直說,去年底二軍判決,地院承認C組的健康權受損而判賠,沒想到高院更一審卻是完全相反的結果。「高等法院讓我們非常失望!」,她更說,今天的白色布條寫錯了,不應只寫「枉顧」而是「踐踏」工人健康權。
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說,作證的專家學者專家都一致認為,C組會員雖然沒有明顯疾病,但健康仍受到損害應該賠償。「今天算是敗訴,真的只能說是欲哭無淚」,大家雖然氣憤但也別無選擇,只能繼續上訴繼續抗爭。
■專家證人出庭作證,竟未獲採信
「這樣的判決保守,沒有前瞻性,一定上訴!」RCA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說明,雖然C組仍有6人獲賠,但是屬於訴訟期間發病,並不能算是真的C組,「白話來說,就是C組都輸。」他指出,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鄭尊仁出庭作證時表示,RCA有很多毒性物質,人暴露在毒性物質下,不管多久都會對基因產生突變,兩次突變才會致癌,一次突變雖不會致癌但仍比一般人多出很多罹癌風險,很遺憾高院不採取這樣的見解。對於今天的判決,林永頌感到相當意外,並指出證人鄭尊仁當時是到高等法院來作證,去年底地方法院還是用調證人卷證的方式,就判C組獲賠,沒想到證人親自來作證的高等法院竟然不採信。
另外,林永頌也批評高院更一審的法官是應該被改革的「司法官僚」,RCA多次訴訟開庭以來,宣判時都會提到金額,但法官今天宣判時竟然不願意當庭說明金額。更一審三法官是最「行禮如儀」的法官,過去其他庭法官對於專家證人正反面都會問,但這些法官卻連問都沒問,對於法官們的不認真表達相當遺憾。(文/林雨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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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RCA工殤案 #更一審 #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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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題 :假設你是一位醫學專家,你看到有一群人因為工廠排放的有機溶劑傷害了,你幾乎可以確定這是有問題的,但要論證因果關係非常困難。如果你想幫助這群人,幾乎確定會花上數十年的時間,但未必能得到什麼成果,你會如何選擇?
在台灣,有一群專家花了數十年的時間,完成了這件重要的傻事。是我們都該知道,而且永遠記住的傻事。
1969 年,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台灣設立子公司,在竹北、桃園、宜蘭等地設廠後,開始招募台灣員工。
當時許多年輕人抱持著到外商公司工作福利佳、有保障的心理,進入了 RCA,但也開始了相關暴露的接觸史。
這家公司使用也非法傾倒了大量有機溶劑,員工在工作時會吸入、接觸到這些有害的有機溶劑。甚至公司讓員工喝的地下水中,也滲入了這些有機溶劑,但高階主管們喝的卻是瓶裝水。
一直到 1992,RCA 關閉了工廠,但在 1994 年才在立委揭發下,爆出 RCA 長年違規傾倒廢料,污染土地與地下水的無良事件。
隔年 1995,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王榮德教授和學生們在 RCA 工廠附近採樣調查,發現附近的地下水含有的有機溶劑濃度超過千倍,導致附近居民罹癌的風險比一般人高出 10 倍以上。
附近居民就已經這麼危險了,那更何況是長期在工廠內工作的工人呢?
王榮德教授和他的學生陳保中醫師等人沒有對這個案件置身事外,他們持續調查研究了超過 20 年。RCA 在臺灣設廠之期間,雇用員工高達 2 萬至 3 萬人。根據 2001 年統計,在 RCA 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 1,375 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宮頸癌、肝癌、大腸癌、鼻咽癌等各式惡性腫瘤,其中 216 人已過世。
在 2004 年,RCA 關懷協會在台灣針對 RCA 公司提出訴訟,纏訟十年之後,終於在眾多專家證人的研究與證詞下,論證了相關暴露與民眾傷害的因果關係。
在經歷超過 20 年的調查與研究,這群專家憑藉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精神,做了大量的訪談、實地採樣調查 ... 許多吃力又艱難的工作,即使面對的對手是請了大量律師與國外學者的大財團,他們仍用盡全力論證了相關有機溶劑與受害者發生疾病的因果關係,讓這些受害者終於獲得賠償。
在今年 8/16 日, 最高法院確認了 262 名 RCA 員工及家屬勝訴,判賠 5 億多元,但有 246 名原告被發回高院更審。
這些被發回更審人們,多屬於「目前尚未有外顯疾病」的告訴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是,高院沒有清楚解釋這些人身體健康具體損害為何,必須重新調查。
在講求證據的法院,這樣的判決我們不能說有錯,但這其實有個問題:許多有害物質的暴露,不會在「當下」產生立即觀察得到的傷害,而是在大量接觸後的數年到數十年間,逐漸產生導致病變,甚至癌症的變化。但其中的因果關係論證,就需要更多的證據。
我們不能就說最高法院是什麼「恐龍法官」,在法治國家就是應該要依法論法,但我們確實需要更多的研究與證據,來為這群受害者爭取應有的權益。我們也期待在更審的過程中,能夠有更多的證據,也期待法院屆時做出更進步的判決,讓這些受害者,乃至於之後的所有勞工,能夠得到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之前 MedPartner 光是揭發了一些廠商的問題,就被發律師函警告、甚至被告上法院、明的暗的檢舉和恐嚇一直來,實在很難想像,惹上這麼大的跨國集團,真的和他們槓上數十年的專家學者們,在這麼多年來,承受了多少的壓力和多少的孤獨。
這個案子雖然無論如何,都是一場悲劇,有太多人在這個過程中遭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了。但這幾十年的努力過程,真的值得所有台灣人向這群專家們致上最高的敬意!
我們何其有幸,才能擁有有一群不畏財團、不畏權勢、不重名利,願意為了最弱勢的人們奮戰到底的職業醫學與公共衛生專家啊!真正的專業,不該把自己鎖在象牙塔內,#專業不該自絕於這個社會之外,反而要用真正的專業,和這個社會對話、溝通,進而讓專業使這個社會一起往更好的方向前進,這也是MedPartner一直對自我期許的精神。
台灣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家,希望大家除了為這群勇者喝采之外,也請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用實際的行動來一起守護我們的家園吧!
Reference
1. wikipedia: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
2. 報導者:【RCA三審】職醫三代接力,把工殤血淚化為「一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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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四點RCA二審宣判,請大家關注!
【工人還在!RCA案二審宣判記者會】
宣判時間:2017年10月27日(五)下午4:00
記者會時間:下午4:15
記者會地點:高等法院門口
新聞聯絡人:工傷協會專員 劉念雲0921-814241 賀光卍0972-775494
RCA案二審將於明日下午宣判,從2015年4月17日一審判決至今,經歷兩年半時間,這支「邊打仗、邊掉人」的工殤隊伍,又將走到新的階段!至二審結束前,統計超過四十位會員在入會後過世,等不到判決結果。其中,一審重要證人秦祖慧,於2015年底因病過世,而在RCA工人影像小組製作的紀錄片當中,也呈現了許多原本身體健康,卻在近年發現罹病、甚至不幸過世的會員與家屬心聲。剩下的會員們,要告訴台灣社會,「我們還在」!明天宣判後,我們將於高院門口召開記者會,對判決結果及運動後續方向發表看法,敬請到場聲援、採訪!
*一審判決四項未竟之處,能否在二審判決有所進展?
一、求償27億,判賠僅5.6億,「五粒花生米養不了一個營」,賠償金額不到被告一日營收,更缺乏懲罰效果。
二、誤認GE公司為「股東」,未判賠償責任。
三、84名會員遭駁回(原因如部分會員逾死亡後十年才提起訴訟、竹北宜蘭廠證據不足、亡者之兄弟姊妹沒有精神慰撫金之求償資格、取得授權用印時間已逾會員死亡時間等)。
四、未能作成總額裁判。
*二審判決,將影響二軍及相關政策
這個判決結果,不僅攸關529位原告應有權益,也影響年底即將開庭的「二軍」命運。此外,兩年前一審宣判後,工傷協會與關懷協會要求勞動部立即作成全面給付政策,並要求桃園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二審判決後,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否能具體回應,敬請共同關注。
#【職病工人的結辯狀】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b96O_V3y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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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69年來台設廠,1994年被立委揭露桃園廠和竹北廠在過去20年違法傾倒有毒廢料,嚴重汙染土壤和地下水,導致多名員工罹癌。相關受害人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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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竹北 在 [節目] 紀錄觀點播RCA事件工殤紀錄片-奇蹟背後- 看板pts 的推薦與評價
台灣公害史上的指標案例,這部片真的有諸多發人反思的觀點......
值得一看~
節目網頁 https://viewpoint.pts.org.tw/?p=4508
新聞來源 https://ppt.cc/Xdu0
【台北訊】RCA工殤案在上周五獲法院一審宣判,結果是RCA
及接續的Thomson公司,必須賠償受害者445人共5億6445萬元
;RCA原作業員工在此環境公害案件終獲些微的賠償,但歷經
長達10年的訴訟,也有多人已經離世。公視紀錄觀點節目將於
明(4/21)晚十時,重播2002年製作的紀錄片「奇蹟背後」,
透過這個指標性的工殤案紀錄片,探討台灣經濟發展大步走過
程,是否同時考量弱勢的底層工作者。
1994年台灣爆發歷來規模最大的公害案,時任立委的趙少康
舉發美國RCA公司在台工廠爆發土壤及地下水汙染事件,受害
員工因暴露在高濃度的化學溶劑與飲用工廠地下水,導致部分
員工罹癌或流產等病症,受害者組成自救團體,展開為期十多
年的權益爭取法律訴訟。
「奇蹟背後」於2002年由時任公視新聞部的製作人、現任中
正大學助理教授蔡崇隆執導,事隔十多年,他說「當時拍攝完
資方脫產,官司幾乎打不下去,有一陣子對案件滿悲觀的,但
沒想到運動後來復活,讓案子有個想像不到的結果」。「我很
佩服這些律師、NGO團體與自救會活下來的人;他們願意走下
去,讓台灣人知道這些付出的代價是很不公平的」蔡崇隆說。
「奇蹟背後」2002年入圍紀錄片雙年展台灣獎,也獲卓越新
聞獎電視專題報導獎肯定;蔡崇隆回憶說「印象最深的是當年
卓新獎公布時,我在越南拍片,還是被拍攝的RCA員工梁素娟
第一時間打電話恭喜我」。紀錄片末,梁素娟已經臥病在床,
蔡崇隆說「我沒想到是她打來恭喜我們,娟姐在播出後一年,
就撐不下去過世了,後來我到殯儀館送走我的主角;我拍她,
也看著她走完一生」。
蔡崇隆也說「RCA案有普世價值的意義,不論是環境運動還
是跨國企業對勞工的傷害;同時也是台灣在全球化過程裡受害
的案例,我們當年是第三世界國家,過去的犧牲就像現在許多
第三世界國家一樣」。
蔡崇隆表示,「奇蹟背後」從當年RCA企業進駐台灣為出發
,探討台灣經濟發展的同時,究竟失去了哪些?他說「從這個
案例希望資方或政府在經濟發展時付出什麼代價,從決策面能
多加思考」。
紀錄片留下前RCA竹北廠員工梁素娟身影,她在片中說「當
時那個水真的很難喝,我們都泡茶葉去壓那個味道」她也描述
後來自己發生流產、死胎病狀,最後罹患乳癌末期。另一位前
RCA桃園廠員工邱淑文片中表示,工作一年多以後,開始有月
經大量出血、貧血問題,越來越嚴重;最後因子宮腫瘤切除子
宮,也罹患憂鬱症。
蔡崇隆說「當年我們對環保工安標準如此低,可以把工廠廢
水排到地下去,然後讓他們喝,這些女工根本沒有被告知這些
事,資方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蔡崇隆說「我們只看到土地
汙染,但沒考慮到這些阿姨們在青春年華懷抱熱情去工作;但
年紀長了,身體也付出代價」;「你要錢還是要命?如果要用
身體健康去換取金錢,我想很多人有選擇,不會做出這樣決定
」。
蔡崇隆也提到因紀錄片採訪到資方的經理,後來勞方律師團
表示影片可作為庭上的輔助證據,於是蔡崇隆把採訪聽寫稿、
訪問影像交給律師,他說「也許對案子有點幫助」。「要瞭解
RCA公害事件,這算是一個入門素材,而當年公視製作影片的
價值就在此」。蔡崇隆也說「希望公視新聞部能持續關注這個
案子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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