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民健康署一直宣導電子煙的危害,難道紙菸就沒有危害嗎?
一、在經過多年的菸害防制宣導,國人已了解菸品對人們的危害,包括菸煙中有超過7,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有93種致癌及有害物質,當中包括Benzene(苯)、Benzo[a]pyrene(苯并芘)多環芳香烴類等15種被世界衛生組織所轄國際癌症研究署列為「第一級致癌物」,紙菸的危害不言可喻。
二、但電子煙廠商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無二手、三手菸」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進而使民眾接觸電子煙等相關產品,但世界衛生組織(WHO)已發表聲明,認為所有形式的菸品,包含新興菸品在內,均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且最新研究發現未使用紙菸但使用電子煙的人比均沒有使用傳統紙煙及電子煙的人高出有4.36倍風險罹患肺部疾病,而有吸食紙菸者且使用電子煙的人比有吸食紙煙但未使用電子煙的人高出1.47倍風險罹患肺部疾病。國民健康署呼籲拒絕電子煙,別誤信電子煙商的話術,而傷了自己的身體。
benzo(a)pyrene 在 蘇浩 Anthony S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相都無張
食物警報 - 食物安全中心呼籲市民停止食用一批含有害污染物苯並[a]芘和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的黑朱古力
http://www.cfs.gov.hk/cgi-bin/cfsnew/fa/foodalert_c.pl…
Food Alert - Call to stop consuming consume a batch of dark chocolate containing harmful contaminants, namely benzo(a)pyrene (BaP) and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
http://www.cfs.gov.hk/cgi-bin/cfsnew/fa/foodalert_e.pl…
benzo(a)pyrene 在 李晏榕 Yen-jong Le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晏榕這樣看】頂新案所暴露出的法律問題。
昨天,頂新案魏應充等6名被告均獲判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在還沒有看到完整判決之前,晏榕依靠媒體與網路獲得的資訊,提出看法如下:
1. 檢方若有蒐證不完備與關鍵證據(如油品抽樣、偵查筆錄與證人所言不符)漏失,導致遭法官認為舉證不足而判處被告無罪的問題,應盡量於上訴審時補強,落實刑事訴訟法中檢察官因「當事人進行主義」所應負擔的實質舉證責任。
2. 立法層面上,改善政府失能與把關不嚴格的根本的方式除了增加食安檢查員的員額、層級與職權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相關行政規則更應檢討修正,尤其是涉及到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與第7款「攙偽或假冒」油品的認定。目前依照衛福部公佈的「油品之檢驗項目及方法」中,只有檢驗「重金屬:砷、鉛、汞、銅、錫、鉻」、「黃麴毒素」、「酸價」、「苯駢苾(benzo(a)pyrene)」與「總極性物質」這5個項目,並未包含精製後用油中常見的「丙烯醯銨」與「3-單氯丙二醇酯類」等致癌物質。也就是說,現有的油品檢驗項目與與方法是不足以判斷出食用油是否混參餿水油,也無法鑑別出劣質食用油的危害性。
3. 最後,彰化地院合議庭法官嚴守「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原則,在龐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下做出無罪判決,在刑事訴訟制度下仍然應該給予肯定。至於上訴審是否會撤銷一審判決而改判魏應充等人有罪,就看檢方與辯方在二審的攻防了。
#李晏榕 #台北市立委選舉 #在地女孩大直出發 #頂新 #魏應充 #食安
benzo(a)pyrene 在 Benzo[a]pyrene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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