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利他行為並不是人類的專利
在我們認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大自然界中
也會出現利他行為喔!
例如刊登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上的一項研究
發現當一隻猩猩放棄自己的食物選擇權,
另一隻猩猩往往不會自己獨享所有食物,而是選擇與對方平分。
又有另一項研究發現:
老鼠會去營救另一隻被關在籠子裡的老鼠,
甚至,當一隻老鼠與巧克力同時被關在不同的籠子時,
自由的老鼠不會為了食物罔顧同類的生死,
牠會用同樣的速度打開兩個籠子,
之後還會分出30%的巧克力給同伴。
為什麼生物會有這樣的利他行為呢?
這主要可以由兩個理論來解釋:
1.親屬選擇理論(kin selection theory)
動物會選擇幫助與自己基因相近的動物,
以增加類似基因傳播的可能性。
2.互惠利他理論(reciprocal altruism theory)
在不同物種間的利他行為或許較適合用這個理論解釋,
指的是生物在幫助其他個體的同時也會獲得利益。
例如裂唇魚,在幫其他魚類清除寄生蟲的同時也獲得了食物。
這麼說來,利他的行為其實說到底還是利己的嗎?
在理查・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書中便陳述了這樣的觀點:
「成功基因的突出特點就是牠們的自私性。有些基因為了盡快擴展自己的版圖,會採用「曲線」策略,也即在一定條件下表現出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些基因的本質仍然是利己的,牠們只想盡快複製自身以擠走其他的基因;不然的話,牠們終有一天會淹沒在演化的河流中。由於基因的自私性決定了個體的自私性,因此道金斯認為,生物的利他性只不過是「自私」的另一種表象。」
與動物不同的是,我們人類擁有『利他腦』
(由前扣帶迴(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前腦島(anterior insula)與腹側紋狀體(ventral striatum)構成的神經迴路)
讓我們能夠從利他行為中獲得快樂。
或許我們的利他行為或許不完全是為了基因的傳遞,
而是有其他因子幫助我們做出這樣的行為。
https://www.natgeomedia.com/news/editorpick/6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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