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轉型正義?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會說這是政治鬥爭呢?
為什麼在台灣社會會被汙名化呢?
其實這是人權的概念,在台灣第一次被提起是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第二任期時提出,當時身陷弊案,在那樣的氛圍就很容易被人家誤認為是鬥爭國民黨的工具。
第二點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透過行政權來處理,不過這個問題在於轉型正義會牽扯到威權政權,國民黨統治時期,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的人的爭議。比較恰當的應該是要成立在總統府之下,由總統親自協調,找不同立場的人來對話,建立共識。
講完民進黨政府之後我們來談一下國民黨政權的特質。為什麼會被誤認為是對國民黨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呢?主要原因在於國民黨這個組織的本質,按政治研究來講,國民黨這個政權,被認為是學習列寧共產黨組織的黨國體制,但他又沒有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那麼強,但在黨國體制下整個社會與國家基本上是與國民黨平行的,所以政治學者給國民黨組織一個稱呼,叫做準列寧式政權(黨國體制),他比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還要弱一點。
所以我們現在講轉型正義的時候,轉的是什麼?處理的是什麼呢?
其實處理的是威權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但是因為當時主導中華民國政府的剛好是跟政府平行的國民黨組織,黨國體制。所以我們現在更精確來說,處理轉型正義並不是針對現在的國民黨,而是針對威權時期的黨國體制主導的國民黨政府,這才是一個需要釐清的概念。
轉型正義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由「轉型」跟「正義」兩個字結合,政治學上的概念,轉型是指民主轉型,因為1990年代初期,東歐國家跟蘇聯共產政權瓦解以後,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體制,是指政權上的轉移。那「正義」呢?其實justice英文指的司法,這是狹義的,更廣義上來說這整合了道德、法律跟宗教等等面向,指的是一個人類更高的人道價值。
那轉型跟正義結合起來要怎麼去看呢?當一個政權從威權轉到民主以後,在威權時期的正義觀念,比如說幫國家統治者做監控人民的事情,在威權時期是正義的,符合法律的,但在民主時期,正義的觀念改變了。因為以人權為基礎,所以你就不能夠隨便濫用國家權力,濫用公務員的權利去監控人民。所以正義的觀念必須要轉為以人道、人權為基礎的價值,所以稱作「轉型正義」。
那我們來看看「國際轉型正義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給轉型正義做的一個清楚定義,轉型正義是是對過去制度性或大規模人權侵害的回應,他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經歷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適應性正義。
他的脈絡是出現在1980、1990年代拉丁美洲軍事獨裁政權,跟東歐共產政權瓦解,因為民主化的過程,正義觀念進行變遷。所以我們要釐清一個概念,轉型正義就是處理獨裁政權進行人道侵害的事件。它是一項人權工程、人權修復的工程,它根本不是一項政治鬥爭。我們一定要釐清這個概念才可以談轉型正義。
那到底包含那些要素呢?我們根據國際轉型正義中心上的定義,主要包含:
1. 刑事正義:指司法上刑事上的追訴。在威權時期政府相關人員濫用公權力屠殺人民,故在轉型時期透過起訴或者行政手段來調查人道侵害。
2. 賠償措施:針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物質或精神上的賠償。而台灣針對二二八事件跟白色恐怖,是做的相對完整,受理件數2822件,包含已審2788件,成立件數2301件(死亡案685、失蹤案179、羈押與徒刑1437),不成立487件,撤回註銷28件。審定補償金額72億2950萬元,審定補償人數10031人,申請截止日期2017/5/23。
3. 真相與記憶:受害者有權利知道到底誰是加害者,加害者結構及背景。其他國家會成立真相委員會,讓歷史還原真相。調查真相不只對受害者本身,其實對整個社會,也有教育的意義,調查這些事件以後必須深化公民和人權教育,←盎下一代知道人權侵害是很嚴重的。
4. 制度改革:在有些國家有做一個很重要的「人事清查」,在東歐共產政權瓦解之後,其實有很多幫共產政權做事的軍警特務,當時做過很多壞事算是共謀結構,在東歐、捷克跟波蘭都有立不同程度的法,讓曾經擔任共犯結構的人不得再擔任公職。再來就是轉變法律結構,其實很多國家在轉型以後,重新制定了憲法或法律,實質地肯認了人權的價值。像南非的憲法,目前可說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很重視人權的憲法。
5. 性別正義:後來聯合國在2000年之後才注意的的新議題。女性在戰爭中遭受到性虐待等等。
6. 孩童和青年:在戰爭時被抓去當兵,關於孩童的成長受到人權的迫害。
轉型正義的概念也是不斷在變化的,透過世界各國的經驗集結起來的概念,後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把轉型正義做的更廣,也被應用在「後衝突社會」當中,就是很多國家進行了長時間內戰,是不同交戰的團體,死傷無數,有很多無辜受害者,這些後衝突社會國家要處理這些平復追究人道侵害的事件。
所以轉型正義就是處理一個廣泛的人道侵害的事件,核心就是要重新建立起人權的制度、人權的價值,把人權觀念深化人心,避免重複的問題在發生再人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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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youtu.be/aWSSkIbLm5U
什麼是 #轉型正義?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會說這是政治鬥爭呢?
為什麼在台灣社會會被汙名化呢?
其實這是人權的概念,在台灣第一次被提起是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第二任期時提出,當時身陷弊案,在那樣的氛圍就很容易被人家誤認為是鬥爭國民黨的工具。
第二點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透過行政權來處理,不過這個問題在於轉型正義會牽扯到威權政權,國民黨統治時期,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的人的爭議。比較恰當的應該是要成立在總統府之下,由總統親自協調,找不同立場的人來對話,建立共識。
講完民進黨政府之後我們來談一下國民黨政權的特質。為什麼會被誤認為是對國民黨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呢?主要原因在於國民黨這個組織的本質,按政治研究來講,國民黨這個政權,被認為是學習列寧共產黨組織的黨國體制,但他又沒有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那麼強,但在黨國體制下整個社會與國家基本上是與國民黨平行的,所以政治學者給國民黨組織一個稱呼,叫做準列寧式政權(黨國體制),他比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還要弱一點。
所以我們現在講轉型正義的時候,轉的是什麼?處理的是什麼呢?
其實處理的是威權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但是因為當時主導中華民國政府的剛好是跟政府平行的國民黨組織,黨國體制。所以我們現在更精確來說,處理轉型正義並不是針對現在的國民黨,而是針對威權時期的黨國體制主導的國民黨政府,這才是一個需要釐清的概念。
轉型正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由「轉型」跟「正義」兩個字結合,政治學上的概念,轉型是指民主轉型,因為1990年代初期,東歐國家跟蘇聯共產政權瓦解以後,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體制,是指政權上的轉移。那「正義」呢?其實justice英文指的司法,這是狹義的,更廣義上來說這整合了道德、法律跟宗教等等面向,指的是一個人類更高的人道價值。
那轉型跟正義結合起來要怎麼去看呢?當一個政權從威權轉到民主以後,在威權時期的正義觀念,比如說幫國家統治者做監控人民的事情,在威權時期是正義的,符合法律的,但在民主時期,正義的觀念改變了。因為以人權為基礎,所以你就不能夠隨便濫用國家權力,濫用公務員的權利去監控人民。所以正義的觀念必須要轉為以人道、人權為基礎的價值,所以稱作「轉型正義」。
那我們來看看「國際轉型正義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給轉型正義做的一個清楚定義,轉型正義是是對過去制度性或大規模人權侵害的回應,他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經歷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適應性正義。
他的脈絡是出現在1980、1990年代拉丁美洲軍事獨裁政權,跟東歐共產政權瓦解,因為民主化的過程,正義觀念進行變遷。所以我們要釐清一個概念,轉型正義就是處理獨裁政權進行人道侵害的事件。它是一項人權工程、人權修復的工程,它根本不是一項政治鬥爭。我們一定要釐清這個概念才可以談轉型正義。
那到底包含那些要素呢?我們根據國際轉型正義中心上的定義,主要包含:
1. 刑事正義:指司法上刑事上的追訴。在威權時期政府相關人員濫用公權力屠殺人民,故在轉型時期透過起訴或者行政手段來調查人道侵害。
2. 賠償措施:針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物質或精神上的賠償。而台灣針對二二八事件跟白色恐怖,是做的相對完整,受理件數2822件,包含已審2788件,成立件數2301件(死亡案685、失蹤案179、羈押與徒刑1437),不成立487件,撤回註銷28件。審定補償金額72億2950萬元,審定補償人數10031人,申請截止日期2017/5/23。
3. 真相與記憶:受害者有權利知道到底誰是加害者,加害者結構及背景。其他國家會成立真相委員會,讓歷史還原真相。調查真相不只對受害者本身,其實對整個社會,也有教育的意義,調查這些事件以後必須深化公民和人權教育,←盎下一代知道人權侵害是很嚴重的。
4. 制度改革:在有些國家有做一個很重要的「人事清查」,在東歐共產政權瓦解之後,其實有很多幫共產政權做事的軍警特務,當時做過很多壞事算是共謀結構,在東歐、捷克跟波蘭都有立不同程度的法,讓曾經擔任共犯結構的人不得再擔任公職。再來就是轉變法律結構,其實很多國家在轉型以後,重新制定了憲法或法律,實質地肯認了人權的價值。像南非的憲法,目前可說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很重視人權的憲法。
5. 性別正義:後來聯合國在2000年之後才注意的的新議題。女性在戰爭中遭受到性虐待等等。
6. 孩童和青年:在戰爭時被抓去當兵,關於孩童的成長受到人權的迫害。
轉型正義的概念也是不斷在變化的,透過世界各國的經驗集結起來的概念,後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把轉型正義做的更廣,也被應用在「後衝突社會」當中,就是很多國家進行了長時間內戰,是不同交戰的團體,死傷無數,有很多無辜受害者,這些後衝突社會國家要處理這些平復追究人道侵害的事件。
所以轉型正義就是處理一個廣泛的人道侵害的事件,核心就是要重新建立起人權的制度、人權的價值,把人權觀念深化人心,避免重複的問題在發生再人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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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究責與追討一天都不能少!】
1945-08-15~2016-05-20
轉型正義1991為止?
日前民進黨「黨政協調會議」針對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達成初步共識,並將送立院黨團大會討論並提案。總統當選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轉型正義攸關台灣民主深化及國家內部團結,「我們只有一次機會」。
民進黨所提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將在行政院下設置任務型獨立機關「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兩年內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及「處理不當黨產」等四大任務。根據草案,轉型正義要處理的時間,將回溯自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1年4月30日止。追查對象包含政黨、隨附組織和受託管理人。那1991年4月30日之後呢?1991年至今2016年期間扣掉8 年民進黨執政,仍有17年是在國民黨政府的威權統治之下。這17年的不公不義難道就不需要「轉型」了嗎?
根據轉型正義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的普遍定義,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過程是指「為了回應系統化與廣泛的違反人權作為時,所採取的一切方式、手段、制度及機制」。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
罪惡或許可以被寬恕與原諒,但是歷史不會被遺忘,1996年台灣剛進入民主化過程之初,國家威權體制仍在,當時行政院長連戰在1996年8月期間,指示當時法務部廖正豪督導檢察官進行所謂的「宗教掃黑」,在法務部長廖正豪一聲令下,要求各檢察機關展開「宗教掃黑」專案後,一時之間,從法務部部長、調查局、檢察官、國稅局等國家機器運作下來,數起宗教信仰團體遭受起訴冤獄迫害,威權政府利用國家暴力如違法搜索、濫權羈押、妖魔化損害名譽、凍結資產、橫徵暴斂、萬年稅單、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手段,使得社會上各宗教信仰團體一時風聲鶴唳。有些冤案至今仍未昭雪。
1996年台灣剛從威權時代走向民主時代,除了民選總統形式上的民主外,行政機關與司法體系無論是公務員思想、法律規章或制度都還停留在威權作風,真理大學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在其論文《國家對宗教的控制與鬆綁-論台灣的宗教自由》中指出「行政官僚及司法體系,政府的宗教掃黑即是以這兩個官僚結構為主。在威權轉型時期,…,官僚體系也是儘量實踐達成國家設定的目標。」顯見當時威權政府係欲透過行政官僚及司法體系等國家機器進行所謂的的「宗教掃黑」以達成控制宗教信仰團體的目的,完全是違反《憲法》及《國際兩公約》保障「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之基本人權,是違法違憲的作法。
轉型正義在國際社會中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也涵括了諸多如真相調查、追訴、問責、道歉、制度改革、以及其他精神與物質補償等積極性矯正措施,其最終目的,無不在追求社會的和解,以及社會正義的實現。
新政府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在競選時所提出五大政治改革之一就是「落實轉型正義」、「要處理轉型正義,讓台灣歷史上有一些不正義的事情能夠被導正與妥善處理」 ,另外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政策主張也提出「研擬轉型正義機制,追查枉法裁判的真相及責任,淘汰迫害人權的法官、檢察官及檢警調人員。」
因此,新國會與新政府的「轉型正義」不能只做一半。事實上,1991年之後社會上仍有許許多多遭受政府違法和不正義的冤案需要被彌補與平反。我們期待新國會與新政府的「轉型正義」能夠雨露均霑,讓冤案早日昭雪,正義得以伸張,讓社會得以和解,國家更團結。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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