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 談談編曲實務經驗 }}_12
我們花了很長的篇幅,以『時間軸』的基準,來試著解釋『旋律線』在時間進行中,與另外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旋律線交疊時產生的『和聲』或『和絃』的概念;然後透過『和聲』或『和絃』出現的時間點,來理解『節奏』產生的效應,又從『節奏』上去討論一些『Groove』、『音樂呼吸』的想法 --- 如果我們都理解了這些音樂構成的基本元素,照理說,我們應該可以很開心地開始去做許多音樂上的冒險與嚐試了吧?
所以你打開了電腦裡的音樂編輯軟體 (DAW) ,然後……就完全不知道要做什麼。
因為,在此之前,我們所試著要去解釋的觀念,其實只是一些『解析音樂的工具』,工具是不會自己產生音樂的 --- 就如同吉他也許是你的工具,但你不去彈奏它時,它只是一件非常美麗而無聲的工藝品;當你開始去彈奏它時,它第一步只是開始發出『樂音』、還不見得是『音樂』,除非,當你在彈奏它時,你的心裡『真的有一些情緒、情感想要表達出來』,那種『心裡真的有話想要說』的慾望,我覺得,才是開始構成『音樂』的起始點。
所以,當你坐在電腦前面 (或懷裡抱著吉他) ,卻有點兒無所適從、不知怎麼開始的那種感覺出來的時候,大概只有兩種原因:1. 我沒什麼想說的;2. 我不知道怎麼說出來。
如果你覺得當下『沒什麼想說的』,我建議接下來的幾個小時,你應該繼續保持肌肉的機械練習,而當你『突然想說些什麼』的時候,這些肌力鍛鍊一定還是會有幫助的。但如果你有著『不知道怎麼說出來』的那種飢渴感,希望今天要說的一些故事,能夠給你不同的切入方式。
打開近幾年金曲、金音獎『入圍』這個基準以上的作品,很容易可以觀察到來自傳統唱片公司系統所執行的案件比例越來越少,而獨立製作的比例越來越高,事實上,『原創音樂』已經是現在音樂工業、環境的顯學,加之以現代電腦技術的開發與普及,人們去完成自己心中音樂樣貌的門檻,相對越來越低 --- 當每一個人都能很輕易地『做出』音樂時,音樂的『價值感』無形中也會越來越低,搭配上現今以『低價吃到飽』的串流放送的音樂獲取模式,真的會正襟危坐地去好好欣賞、分析一首音樂作品的機率…也是越來越低。我如果用一種粗暴的邏輯簡化方式來描述上面這段文字,就會像是:『產出越多的原創音樂,原創音樂會越沒有價值』。
這實在是很荒誕的論述!但如果比對現在的臺灣音樂產值,似乎又好像有一點兒真實的印證。而這個吊詭的現實,至少絕對不是在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七號、在淡江大學學生活動中心舉辦了『河岸留言』原創音樂發表會的我們所能預想到的。
民國七十八年,臺灣的流行音樂產業已經經歷過『民歌創作』的原創高峰期,而由更有制度的唱片公司系統,將音樂的產值更有效率地放大了;那個時代,盜版翻製的卡帶、唱片雖然同樣也侵害了創作人應有的權益,但還不至於對正版系統產生摧毀性的破壞,而同時,人們生活中娛樂標的的選項也非常有限,所以,『商業主流』性質的音樂路線發展得越來越成熟,人們會願意消費音樂製作物,仔細去聆聽製作物的內容,它所帶來的產業效益是:『音樂是由一群專業工作者所執行』,而這些專業工作者的產出,會帶來經濟收益的正循環,這樣的彼此交互影響,讓臺灣所製作的華語流行音樂擁有了『曾經』的璀璨榮景,而專業工作者也因此打磨出越來越精良的音樂技能 --- 我們可以這樣去解讀:隨著音樂市場的成熟,『音樂技術含量』也成為製作物精良的必要條件。
但事情總是這樣的:任何系統發展得越成熟,越容易有一種『制式化』的習性,特別在流行音樂中,當唱片公司因為獲利目標而提供出越來越千篇一律的商品時,一定會有若干『叛亂份子』想要打破這種發展趨勢、做出一些特立獨行的樣本,來與主流價值一別苗頭 --- 年輕時期的我也做如是觀,所以會與一群志同道合的夥伴走上『原創』的道路。
這與三十年後的今天的你的處境似乎別無二致:我們都試著要在制式化的環境中創造出一些不同的色彩;但如果要去細究三十年前與三十年後的同一種人有什麼不一樣的思考邏輯,我所能看到的是:三十年前我們想『改造』一個系統時,我們想的是『他們會的,我一定要會;而我會的,他們一定不會』。
這意味的是,在當時已經發展得相當優良的音樂技術 --- 不管是錄音的知識、樂器操作技巧與樂器音色的掌控、對於音樂製作物的生產過程,甚至對於音樂發想的創意與執行完成的美學,我都必須要能有當時從業人員的水準要求以外,我還必須要能有當時從業人員所沒有的其他能力!
為什麼需要這樣想?因為~雖然『音樂』是一種無價的藝術行為,但在『音樂產業』中,這就會是一種競爭、生存的條件,它會與世間的任何一種行業一樣,你如果想要勝出,你就是得提高自己的競爭力。
[三. 關於編曲開始前應該要會的幾件事]_01 拷貝的能力
時間回到臺灣華語流行音樂黃金大爆炸的再前幾年 --- 其實如果認真追朔,甚至可以拉回到臺、美還有正常外交關係、美軍在臺的年代,當時為了在臺美軍的娛樂事項,臺灣各地都有著提供美軍休假官兵從事各種型態『活動』的場域 --- 那種光景,就像任何一部描述六〇年代越戰時期的越南一樣,臺灣也不過就是美帝在東南亞的另一個『類殖民』基地。但其中比較正面的影響是:因為這些美軍休假官兵會有音樂玩賞的需求,因此,除了在音樂技術上涵養出一批臺籍樂手之外,其實更重要的是,催生出一種能提供現場音樂演出的『Pub』場域。
雖然後來中美斷交、美軍撤離臺灣,但那些已經存在的樂手與 Pub ,仍然為後來的臺灣消費者提供夜生活娛樂的一種重要選項。回憶起高中前後,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附近、雙城街的『Farm House』,可是相當赫赫有名的元祖級音樂表演場域!我還能非常清楚地回想起時不時的晚間,與幾位也是熱愛音樂的同學,身上還穿著高中制服,混進人聲鼎沸、煙薰酒酣的 Farm House,看著小小的舞台上最具威名的『外交合唱團』表演著當時最受歡迎的西洋音樂曲目,特別是看著神級的崔可銓老師沒什麼表情、但手上厲害到爆炸的吉他彈奏,對於年輕時期的我來說,這應該就是從事音樂行業最高的天險了吧!我一直記得『外交合唱團』詮釋『Hotel California』的特殊方式:也許是因為考量主唱的音域,所以在整個有 Vocal 演唱的前面樂段,他們選擇的是降了一個全音的 Am 調,但一進入到最有名的後面一整個 Solo 樂段,就突然將調號昇回原本的 Bm 調,那個瞬間的能量急遽提升,真是一個令我腦充血的興奮經驗 --- 有時候想想,音樂可以給予人的感官刺激,真的要碰到過、經驗過,才能真的知道可以有多誇張!
而像這樣的『拷貝樂團』,因為能提供最炙手可熱、又有臨場感的西洋流行音樂的聆聽經驗,所以許多的 Pub 店家應運而生,提供出更多的舞台來形成一種『現場聽音樂』的消費模式,同時,也為某一個世代的樂手提供了『接觸音樂行業、並且能實質賺取金錢』的第一個工作機會。
當然,因為這是一種音樂職業,所以當你想要進入到這樣的 Pub 、上到舞台去賺取其實相當優渥的工作酬勞,那就不是『我喜歡彈吉他』這樣的狀態可以混得過去的;事實上,在當年想要進入到最有知名度的名店去表演,所有的樂團都處在高度競爭的態勢,而最明確的判定樂團優劣的標準,就是『誰拷貝得比較像』。
讓我這樣說吧:在經過一番苦練之後,吉他手出身的你、我,應該都可以把『Hotel California』彈得有幾分樣子,但就是有其他更厲害的吉他手,可以從音色、樂句的流暢度、推弦的柔軟度與音準,絕對比你更像原版的表現!那還只是說這種本來就很強調吉他的音樂型態。在我退伍之後的幾年間,也與幾位厲害的樂手組過這樣的拷貝團,在全臺各地的 Pub 做過演出賺錢的磨鍊,一開始,我們選的也都是比較以吉他為出發的曲目,在團練過程中,雖然頗有壓力、但也還應付得過去;但很快的,我的主唱 ---高中學弟、在飛碟唱片出了個人專輯的方志耀先生,開了來自『Daryl Hall & John Oat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all_%26_Oates )這個重唱組合的『Kiss On My List』(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YUdldNzLNA )以及『Private Eye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ntlJZ9h1U&list=PLud0IvhvKwTD5VI3FjVU4aTUS4o8IrKs_ ) 這一類的暢銷曲時,我突然發現……原來我不會彈吉他!是!這類型的音樂裡都有吉他,但他們彈奏的邏輯與手法,與『Hotel California』是如此的不同,不論是音色或指型、把位乃至於『角色』,以及後來有越來越多與我以前自己在家裡喜歡聽的、練的搖滾音樂型態不同的樂種,開始『打亂』我原來對於吉他的認知,在面對那些音樂曲目時,我完全像是一個白癡!
但那是一個你需要去調整自己的音樂職業,它的判斷標準就是『誰拷貝得比較像』,而那又是一個由五個樂手所組合而成的工作團體,誰表現得比較低標,就意味著整個樂團就是那個低標,也意味著別的樂團可能可以比你更好、更有機會站上那個舞台;而如果你是在當年那樣的音樂工作環境,每個樂團隨便都可能練了兩、三百首這一類的『Top 40』西洋流行音樂,裡面你真的熟悉的音樂曲目可能只有五首、十首,你如果想要這樣的酬勞,你只能埋頭趕快去弄懂那些你不懂的音樂,而且還要彈得就像是原作彈得一樣……
聽起來~好像很沒有價值?特別是以今時今日的『原創音樂』所標榜的『自我實踐價值』看來,這簡直是一種糟蹋自己對於音樂的熱情?
讓我從三個小地方來解釋一下:
1. 華語流行音樂編曲的教父陳志遠先生,當年在最有名的 Pub 嶄露頭角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鍵盤聲部處理得與所有曲目的原作一模一樣,而因為這些聽力與彈奏的鍛鍊,奠定了日後他在編曲領域的驚人實力。(請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5%BF%97%E9%81%A0 )
2. 目前仍在華語流行音樂產業中持續產生音樂的『五字頭』編曲音樂家,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曾經在二十到三十歲的階段接觸過這樣的 Pub 拷貝階段,也幾乎所有人都在當時的 Pub 名動一時,擁有極好的現場演出能力。
3. 我如果在吉他的編曲、彈奏上有一點小小的個人色彩,大概是因為我在吉他設計上,比其他同業更多一點在旋律與和聲上的想法,而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就是在練類似『Daryl Hall & John Oates』這類以鍵盤和聲為思考中心的曲目時研究所得的啓發,因此我在和絃把位的選擇、和絃與和絃的連接上,會更靠近鍵盤處理的想法。
我一直認為:音樂是一種表達個人思想的工具,雖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從工具的角度來說,不論是吉他或是電腦、甚或說到『音樂的法則』,終究是有一個適用的極限,真正重要的,恐怕還是『你想什麼』、『你怎麼想』、『你為何想』這一類的心智活動;但當你『試著要去表達』時,就牽涉到『你怎麼表達』、『你表達得好不好』這樣的評判標準;而當年因為要拷貝得『像』所必須去思考原作的用意與表現手法而累積起來的音樂主觀見解,在我後來的音樂工作執行過程中,一直提供了非常豐富的養分,讓我的想像力在『有所依據』的前提下,仍然能有足夠的自我展現。
我無意對現今的『原創音樂』有價值上的判斷或要求,但我的確會覺得,許多現在的『原創音樂』在技術含量的檢測上,是遠遠不及工業標準的 --- 那像是你急著去說出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想法成熟與否、以及訴說的手法純熟與否都不是那麼重要 --- ,我覺得那有一點可惜。其他國內外音樂家的作品,一定有足以取法的地方,關鍵只在於你願不願意靜下心、花下時間,試著透過拷貝的方式,好好地來認識別人的想法,也轉化成自己的能量。
所以,當你有一種『不知道怎麼去說』的飢渴感時,我會建議:找個十首、二十首你知道是『經典』的曲目,用一比一的概念,透過電腦、Midi 的方式,完整地將所有樂器都複刻下來,去理解、學習更好的音樂家們都是怎麼想音樂的 --- 你可以運用的『解析工具』,就是本文的第一段所提到的系統性的方式 ---,而同時,也磨鍊自己在電腦這項工具的執行能力。
因為,我同時這樣去要求了不少的年輕音樂工作者,如果有朝一日他們成為你的競爭者,我希望你不會在這個面向上輸給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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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這種『拷貝樂團』的說法,在業界有時也會叫做『Top 40 Band』,意思是執行最流行的曲目拷貝的樂團,更常指的那種工作階段。在國外的說法會比較偏向用『Tribute』這個字眼,可參考:
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ibute_act
2.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dictionary/english/tribute-band
而有另外一種方式,稱之為『Cover』,請見: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ver_band ,它比較指的是『翻唱』一個有名的曲目,這其中還帶有『改作』的意涵。如果我可以建議我們在音樂上學習的順序,我覺得把自己所選的曲目先做一比一的 Copy (Tribute),然後試著去 Cover 它,然後去做一個全新的創作,會是很有邏輯與效用的進程轉換。
後記2. 在八〇年代,有許多像是『Daryl Hall & John Oates』這類很強調旋律性的寫作,同時在和絃使用上常有出人意表驚喜的傑出音樂家,行有餘力,不妨去挖掘一下那個埋在歷史理的寶藏庫。
我不可免俗地還喜歡他們其他的暢銷曲目,我想,就一併介紹一下:
Wait For M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zkHLp24Gis&index=16&list=PLud0IvhvKwTD5VI3FjVU4aTUS4o8IrKs_
Maneate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RYFKcMa_Ek&index=1&t=0s&list=PLud0IvhvKwTD5VI3FjVU4aTUS4o8IrKs_
其他~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ud0IvhvKwTD5VI3FjVU4aTUS4o8IrKs_
後記3. 我因為志耀學弟而認識了『Daryl Hall & John Oates』,今天也因為回想到那個年輕歲月而追憶起我這位太早就下課離去的學弟。
希望你一切都好。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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