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暗網仔 2.0,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會員: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8vabPSRIBpwSJEMAPCnzVQ/join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
集體記憶 例子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別想擺脫書:書永遠不死》艾柯&卡里埃爾對談錄
* 這是一個對談。
對談雙方艾柯&卡里埃爾,一位是百科全書式學者、作家,另一位是傑出的編劇,奧斯卡終身成就獎得主。
他們都是愛書人、藏書家,海闊天空聊談由書延伸的種種話題。
詩人海涅有一句廣為流傳的話:在他們開始燒書的地方,他們最終會燒人。
書,永遠不該死去。
⋯⋯⋯⋯⋯⋯
卡里埃爾:這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一種趨向:收藏技術竭力淘汰的東西。
我有個比利時朋友是電影編劇,他在地下室放了十八台電腦,就為了可以看從前的影片!
所有這一切都說明,沒有什麼比永久性載體更曇花一現。我們還能讀一本五個世紀以前印刷的書,卻無法看一張只不過數年以前的電子錄影帶或LCD老光盤。
除非把舊電腦都留在地下室。
卡里埃爾:真正令我震驚的,在於當下的完全消失。我們從未如此著魔於仿古風尚。過去在全速追趕著我們,很快我們就要服從前一季度的時尚。
未來永遠不確定,當下卻漸漸在縮短和退避。
艾柯:現在的消失,不僅因為從前持續三十年的時尚如今只持續三天。這同樣與我們講到的事物的過時有關。從前,你花幾個月時間學騎自行車,一旦學會,這就成了一件終生有效的家當。如今,你花兩星期學用一個新的電腦程序,等你漸漸能操作時,更新的程序又出現了,你不同意也不行,手機軟體會強制更新。
因此,問題不是集體記憶的喪失。在我看來,這更像是當下的不穩定。我們不再活在一個平和的現在之中,我們只是沒完沒了地為未來努力做準備。
卡里埃爾:我們處於運動、變化、更新和轉瞬即逝之中,矛盾的是,正如剛才所說的,我們的時代卻是一個越來越長壽的時代。
我們的祖父母的一生顯然要比我們的短暫,但他們始終處於恆久的現在之中。
我叔叔的祖父從前是個鄉下業主,他在每年的1月1日為來年整理賬目。前一年的賬目基本預示了下一年的狀況。什麼也沒有改變。
03
艾柯:記憶具有雙重用途——無論個人的記憶,還是集體的記憶(即文化)——一是保存某些數據,二是讓那些沒用並有可能充塞我們腦袋的資訊沈於遺忘。
一種文化若不懂得過濾過去幾個世紀的遺產,就會讓人想到博爾赫斯在《博聞強記的福內斯》中的人物福內斯,那個能記住一切的記憶專家。
但這恰恰與文化背道而馳。文化,是所有從此消失的書和其他物件的墓園。
卡里埃爾:如果借助在網上搜尋的資料,我們在邏輯上必須覈實這些訊息的可靠性。網絡工具讓我們方便地找到一切假訊息,真實的和不真實的,但事實上也讓我們陷入某種極端的困惑之中。我想,有關安貝托·艾柯的網上訊息一定充滿謬誤,至少充滿不確定性。
艾柯:當某某研究院的某先生出版克萊蒙梭或柏拉圖研究著作時,我們應該相信,他提供的資料確切可靠,因為他一生都在圖書館裡覈實這些來源。然而今天,某先生很有可能從網絡獲取資料,一切都變得不可靠。說實話,這一切早在網絡之前就已存在。個人記憶和集體記憶,本來都不是過往事件的真實寫照,它們只是重構。
05
卡里埃爾:你和我一樣知道,國家主義的約束在何種程度上歪曲了我們對某些事件的看法。直至今日,歷史學家們還常常屈服於本國公開或隱秘的意識形態……阿塔蒂爾克命人改寫土耳其歷史,聲稱早在羅馬時代,土耳其人在羅馬人入侵以前就在土耳其生活了幾個世紀。
諸如此類的事情處處都有……我們即便想覈實,又上哪裡覈實呢?
我們一般認為,土耳其人事實上來自中亞細亞,而現今土耳其的最早居民沒有留下任何書寫遺跡。怎麼辦?
06
艾柯:如果記憶像一張軟體,人到五十歲就會得阿爾茨海默症。遠離阿爾茨海默症或其他各種老年痴呆的方法,就在於持續不斷地學習,比如每天早起背一首詩,做各種智力練習,甚至字謎或者變位構詞遊戲。
我們這一代人在中學還必須背誦詩歌。但接下來的幾代人越來越少這麼做。熟記的過程其實就是在訓練記憶力和智力。今天,我們在某種意義上已經不是非得這麼做不可,但我們恰恰要強迫自己進行這種日常練習,否則就有過早患老年痴呆症的危險。
卡里埃爾:我恰好還記得一句引文——我的記憶剛剛夠用——「我還記得一個擁有非凡記憶力的人,但我忘了他都記住些什麼。」也就是說,我只能記住遺忘。這樣一來,我想我們的交流有助於區分法文中的「知識」(savoir)和「認識」(connaissance)。
知識塞滿我們的腦袋,卻不總是有用。認識則是把一種知識轉化為生活經驗。
07
卡里埃爾:我們的歷史書的書寫往往從民族主義傾向出發,從短期利益出發,從這兒那兒感受到的意識形態的選擇出發。
任何關於法國大革命的歷史都不是清白無辜的。丹東本是19世紀法國那些歷史學家們的偉人,到處可見丹東像和丹東街。後來他失寵了,被證明墮落了,廉潔的羅伯斯庇重新獲得青睞,受到阿爾貝·馬蒂埃等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的大力支持。於是在法國的某些左派社區有了幾條羅伯斯庇爾街,在蒙特伊–蘇–布瓦甚至有了一個羅伯斯庇爾地鐵站。
明天又會是誰?又會有什麼動靜?
08
卡里埃爾:我們全都受著過濾的教育,這種過濾早在我們之前就已完成。正如你所說,這是一切文化的本質。不過,我們不該禁止對這樣的過濾發出質疑,事實上我們也不缺乏這類質疑。舉個例子。在我看來,除了蘭波和波特萊爾以外,最偉大的法蘭西詩人均默默無聞。他們是17世紀初的巴洛克詩人們,布瓦洛和其他古典詩人曾對他們施加了致命的打擊。他們的名字是讓·德·拉塞佩德、讓–巴普蒂斯特·夏西涅、克洛德·霍皮、皮埃爾·德·馬爾波夫。我有時會背誦他們的詩,但這些詩人的作品只有古本,也就是他們在世時的版本,非常罕見,極其昂貴。這些詩幾乎沒有再版。我堅信他們屬於最偉大的法蘭西詩人之列,遠遠超過拉馬丁、繆塞,儘管後兩位的作品作為法語詩歌典範而暢銷不衰。
09
卡里埃爾:偉大的俄羅斯小說家們相互通信,甚至和他們的法國同行保持書信往來,比如屠格涅夫和福樓拜。一個作家若想避免被過濾,那麼他最好聯合、參與某個小群體,而不要保持孤立。
艾柯:莎士比亞之謎在於,人們不能明白,為何單單一個演員就能創造出如此天才的作品。有人甚至推想,莎士比亞的戲劇可能出自培根之手。但是不對。莎士比亞並非孤單一人。他生活在文大學者圈中,和其他伊麗莎白時代的詩人們保持密切往來。
10
卡里埃爾:在古老的文化傳統裡並不存在對偉大創作者的膜拜。不計其數技藝超凡的古代匠人進行創作,卻從未在他們的作品上署名。他們從不把自己視為、也從不被人視為藝術家。
艾柯:他們也沒有創新的概念,這是西方的標誌。在某些文化傳統裏,「藝術家」(artists)的野心只是極為忠實地重複同一種裝飾圖案,並把前輩教下的技藝再傳給學生。他們的藝術即便有變化和差異,我們也察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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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里埃爾:佛里茲.朗還為人所知,至少電影愛好者們記得他的《殺手M》。但其他幾位呢?過濾,正無情、無影地全面實施,甚至電影學校也一樣,這由學生們來決定。突然,某位「被過濾的」導演重新現身。因為他的某部電影在這裡或那裡放映,並造成轟動。因為新出了一本關於他的書。但這總是極其罕見的。
我們幾乎可以說,電影一旦開始走進歷史,也就走進遺忘。
卡里埃爾:突然之間,活力不再,導演老去,演員也是,作品被不斷重複,某種精髓的東西正在喪失。義大利電影一去不復返,儘管它曾經在世界電影名列前茅。
這讓我們笑、讓我們顫抖的三十年,如今還留下什麼?
費里尼始終讓我心醉神迷。安東尼奧尼一直讓我心懷敬佩。你看過他最後的電影短片《米開朗基羅的凝視》嗎?這是有史以來最美的一部電影!安東尼奧尼在2000年拍攝了這個不到十五分鐘的短片,片中沒有任何對白,他有生以來第一回把自己拍進電影。我們看見他獨自一人走進羅馬的聖·皮埃爾·奧里安教堂。他緩緩走向教皇尤里烏斯二世的墳墓,整部電影就是一個沒有對白的對話,是安東尼奧尼和米開朗基羅的摩西像的相互凝視。我們一直在探討的問題——我們這個時代特有的自我展示和言論表達的瘋狂,毫無來由的焦慮躁動——全被否決在影片的沈默和導演的凝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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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里埃爾:如今唯一還保持手寫的東西————是醫生的藥方。手寫信消失將造成一整個行業的消失。
筆跡學,代人寫信,手稿收藏者和商人……使用電腦讓我懷念草稿,尤其那些對話場景的手稿。我懷念塗抹的槓子,刪改的字句,最初的混亂,向各個方向發射的箭頭,它們標誌著生活、運動和依然困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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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里埃爾:在那些艱難的歲月裏,書籍處處輕易地得到傳播,它是一種挽救文化的工具,正如在古羅馬帝國末期,有些知識份子隱退到修道院裡,抄寫一切他們可以從正在衰敗的文明中輓救出來的東西,他們感覺到它將要分崩離析。
這種現象發生在所有文明陷入危難的時代。
可惜的是,沒人採取這一方法來挽救電影。你知道在美國出版的一本書嗎?書名很漂亮,叫《消失的電影攝影集》。那些電影只剩幾張劇照,我們必須從這些劇照出發,重新建構電影本身。這有點兒像那個伊朗書籍裝訂師。不僅如此。把電影改編成小說,就是說把電影提煉成帶插圖的書,這種做法早已存在,可以追溯到默片時代。這種改編自電影的書有一部分保存了下來,而電影本身卻早已消失。
書比電影更長久,儘管書的靈感來自電影。這麼說來,電影也有考古學。
14
艾柯:從那以後,這本書每次重新出現在拍賣目錄裏,我都會去查看,書價再也沒有回落過。這樣的價格,讓書再也不可能落入真正的收藏者手中。
卡里埃爾:它成了一件金融產品,一件商品,這很可悲。收藏家,也就是真正愛書的人,往往都不是特別有錢。書一旦變成可以賺錢的物品,貼上「投資」的標籤,有些東西就丟失掉了。
艾柯:必須強調一點,古籍已不可避免地走在消亡的路上。我要是擁有一件珠寶珍品,或甚至一幅拉斐爾的畫,在我死後我的家人會賣掉它。但我若收藏書,一般會在遺囑上註明,既然我花了一輩子把它們收集在一起,也就不希望它們將來被拆散。這樣一來,這些書要麼只能捐給某個公共機構,要麼通過佳士得拍賣行賣給一家大圖書館,一般會是美國圖書館。從此,這些書就永遠地從市場上消失了。在每任擁有者去世的時候,鑽石都會回歸市場。至於印刷初期珍本,從此只能在波士頓圖書館的館藏書目上看到。
艾柯:永遠也不可能。因此,除了所謂的投資者造成的破壞以外,每一冊古籍都變得越來越稀罕,也必然地越來越昂貴。至於年輕一代,我不認為他們喪失了對珍本的愛好,我倒是懷疑他們是否曾經具備這種愛好,既然古籍的價格總是遠遠超過年輕人的購買能力。話說回來,一個人若真的感興趣,也不一定非要花很多錢才能成為收藏家。
15
卡里埃爾:愚昧往往接近謬誤。
對愚昧的興趣促使我關注虛假的研究。這兩條道路完全被傳統教育所忽略。每個時代既有其真理的一面,也有眾所周知的愚蠢的一面,極大的愚蠢,然而傳統教育只負責教授和傳播真理。
從某種程度而言,愚昧被過濾了。是的,確實有「政治上正確」和「理智上正確」之分。換言之,有一種所謂的好的思考方式,不管我們願不願意。
艾柯:虛假並不一定是愚蠢或弱智的表達方式。虛假就是一次謬誤。違心地行事,就是言與知相悖。
人們一直都在真誠地犯錯。
謬誤橫貫人類的歷史,這不算壞事,否則我們就成了神.....托勒密真的相信地球靜止不動。在托勒密身上絲毫沒有弄虛作假的成分,隔著歷史來看,這只是一個謬誤的知識罷了。
卡里埃爾:我有很多年沒回到這些問題上了。但我再次感到震驚,研究愚蠢問題是如此讓人興奮。
不僅因為愚蠢引出書的神聖化問題,還因為愚蠢讓我們認識到,我們中的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說出類似蠢話。我們總是處於說傻話的邊緣。
我再讀一句夏多布里昂的話,他評論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的拿破侖:「其實,他就是一個戰爭大贏家,除此之外,任何將軍都比他能幹。」
艾柯:當我們決定談論愚蠢,從某種意義來說,我們在向人類這一半天才、半愚昧的造物致敬。
而當我們漸漸臨近死亡——正如咱倆的現狀——我們開始覺得愚蠢勝過美德。
卡里埃爾:在研究愚蠢問題時,我們發現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們自己是傻瓜。顯然,我們不可能把別人當成傻瓜自己卻不受懲罰。
我們最終會意識到,別人的愚蠢恰如一面鏡子朝我們張開。
一面永久、精準、忠實的鏡子。
卡里埃爾:我們的精神都有些狂熱。我們收藏的書全都見證了我們的想像令人眩暈的程度。一邊是不著邊際的妄想和瘋狂,另一邊是愚蠢,想要區分這兩者尤其困難。
艾柯:我們可以強調文明的各種進步,這些進步極為顯著,並且涉及在傳統中毫不相干的各個社會範疇。但與此同時,愚蠢也越來越多。
從前的農民不說話,並不是因為他們愚蠢。受過教育也不一定意味著智慧。
不。今天有這麼多人渴望被人聽見,致命的是,他們只被人聽見了他們自己的愚蠢。
從前的愚蠢沒有爆發,不為人所知,今天的愚蠢卻肆意橫行。
16
艾柯:我承認,我直到四十歲才讀了《戰爭與和平》。但我在閱讀以前就瞭解這部小說的精髓。你剛才提到《摩訶婆羅多》:我從沒讀過,雖然我收藏了三種語言的三個版本。誰從頭到尾讀過《一千零一夜》?誰真正讀過《愛經》?
但人人都在談論它,有一些還加以實踐。這個世界上充滿我們沒讀過卻幾乎無所不知的書。
問題因此在於,我們是怎麼知道這些書的?巴亞爾說他從沒讀過喬依斯的《尤利西斯》,但他打算向學生們講解這部小說。
卡里埃爾:說到我們書架上那些沒有讀過並且永遠不會去讀的書,很可能每個人心裡都有這樣的想法:我只是暫時把它們放在一旁,我和這些書有個約會,不過是在以後—很久以後,甚至來生。
有些垂死的人感到自己大限已到卻尚未讀過普魯斯特,這樣的哀嘆實在讓人受不了。
艾柯:當有人問我是否讀過這本或那本書時,我出於謹慎總是這麼回答:「您知道,我不讀書,我寫書。」這樣一來,所有人都會閉嘴。但有時還會有人堅持不懈地提問。「您讀過薩克雷的小說《名利場》嗎?」我最終屈服了。連續三次我試著讀這本小說,每次都半途而廢。
—-文章來自於本書部分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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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影集時看到了一個有趣的主題,那就是「曼達拉效應(The Mandala Effect)」是否透露出了平行時空的存在。
所謂曼達拉效應就是集體意識的錯亂,也就是大眾對於某件事的集體意識與事實不符,大家會記得一個從未發生過的事,但卻集體有同樣錯亂的記憶,而出現了似乎是平行時空交錯的狀態。
曼達拉這個名字是一位南非總統,眾多人記得他在80年代死在獄中,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他活了下來而且得到釋放,成為南非總統,直到2013年去世。
心理學研究顯示曼達拉效應是一種心理上的現象,和虛假記憶綜合症(False Memory Syndrome)類似。它是大腦的記憶出錯,也就是每次提存記憶時會重新建構,所以有可能因為當時的時空或環境背景的暗示或變化,而改動原本儲存的記憶。
我記得美國曾有個例子是,一位女兒告發父親性侵,並且能詳細描述過程及細節,而父親並不記得有此件事。而在一再地與女兒溝通尋問後,父親竟記起自己對女兒的性侵而被判刑入獄,但實際上這位父親並未做出此事,而是記憶被更動,最後是從實際事實證據中證明並無此事。
然而,更多傾向超自然的人會認為集體記憶的錯亂源自有平行時空的存在。在某個時間點,我們所處的世界與時間軸產生了轉移,而記得與事實不符的人事物。就如同我也記得明明愛迪達是Addidas但其實是Adidas。
以靈魂的角度來看時間軸,它的確是同時存在的,或者也可以說因為同時所以時間根本不存在。前世、今生跟來世是同樣一起發生的,只是目前我們所處的三維空間是定調在今生而已,並不代表前世已過而來生未到。
我個人有一個經驗是,我很多次在夢裡回到英國的某個地鐵站,但至少超過五次我都夢到同一個站同一個地方,那個地方的景色是相同的;但現實中在英國並沒有這麼樣的一個地方,到現在我甚至懷疑根本沒有那個站。但每次在夢中我都會回到那裡去,就好像在另一個世界裡有這麼樣的一個地方,而且連如何到達這一站,哪一條線要轉什麼車,都有固定路線。這一件事一直都是我很納悶的點,也曾試著Google但卻找不著。我還記得樣子、風景及感受,但就是不記得名字。
#世界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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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異影片, urban legend 都市傳說.
香港地鐵太子站的鬼黑洞真相(曼德拉效應)
香港地鐵太子站鬼撞牆真相(曼德拉效應)
(Set up camera. Do the whole video closer to the camera, make it more intimate)
大家好又是我暗網仔. 到了2019年最後一條影片, 原本我是想拍曼德拉效應續集.
因為多位暗友留言email都給了一些非常直得探索的個案給我們. 而地鐵太子站的曼德拉效應影片中出了一個挺特別的留言: “我試過搭地鐵返大圍, 明明過左太子就石硤尾, 但過一陣又去返大圍”
之後她説周圍的人沒什麼反應. 這留言之後有多位網友說有類似經驗.
“好多好多人有過呢個經驗, 大部分都係太子站. 有個都市傳說講呢個...”
“我93至94年試過一次, 太子上車, 下一站太子. 車廂無人有反應”
Youtube上Edmond Poon也有題及 ‘大子站異空間’ 事件來自討論區, 並有多人承認曾在太子有過這樣的經驗.
在網上再深入搜查後發現原來早於2001年太子站已經有類似事件發生. 根據一個2006年的blog post 01年有一位叫明明的中五女學生在太子站開住中環. 開了很多個站之後發現自己仍在太子站. 並肯定自己列車是沒有掉頭. 當時對此事的解釋是 ‘鬼撞牆’
鬼撞牆是民間傳說. 在晚上的時候一些獨自在郊外在路上的人會迷路. 甚至多個小時在同一個地方.
多個亞洲文化也有這個 ‘鬼撞牆’ 的idea. 日本對這種妖怪叫塗壁. 台灣這種山精叫 ‘魔神仔’ 或 ‘芒神’ ‘芒’ 字之後對此事件很重要. 但先説完太子.
花崗岩 :
取名於Prince Edward 愛德華八世的太子道在1982年啟用了現在的太子站. 但原來彌敦道和太子道交界的太子原身是旺角一部份. 而前身真的和之前的 “芒” 字有關.
1819年記載的芒角村是該地區的前身. 當年這個村大約只有200人居住. 乾旱較南的低窪地帶令該田以種植通菜, 西洋菜為主. 更曾是草叢山. 到1860年芒角村一帶分了紿英國政府後芒角才慢慢變成 ‘旺角.’ 並發展成今日這樣的.
‘芒神’ 或魔神仔出沒的一些地方是荒野, 山林. 那太子站前身的芒角村正是這樣的環境.
其實在1981年香港就已經出現一個地鐵鬼故. 話說在油麻地地鐵站曾有一名紅衣女子跳軌自殺. 當年列車司機是很清楚感受車過一個人並聽到有女子的慘叫聲. 但最後卻一滴血也找不到.
維基百科指出, 當年台灣的紅衣小女孩就是一種的芒神. 如果我們照該理論去想, 油麻地站那位消失的紅衣少女也好有可能是香港版的芒神吧! 並由山森時期的芒角村徘徊到現今社會.
這樣想的話那太子站附近的鬼撞牆事件就有所解釋了.
(第二解釋)
這是一個靈異的解釋. 但如果我大膽一點用一個曼德拉效應的解釋會否能破解到1981年的紅衣女事件呢? 為什麼我會想用這個第二理論呢? 是因為一段有關當年的資訊. “據知該名少女曾向朋友透露, 當晚她目擊少女跳軌的過程, 原來那個跳軌的少女身形外貌竟然和自己一模一樣, 身穿是款式完全一樣的紅色連身裙”
為什麼會見到一模一樣的自己呢? 是鬼嗎? 還是時空交錯那一刻發生在同一個地鐵站, 讓兩個不同時空的紅衣少女在同一個畫面出現. 互相對望. 而只是一個選擇生一個選擇死. 之前我的太子站曼德拉效應那位暗友是說在出口見到不明燈牌. 我印象最深刻是一個留言說是時空交錯. 有可能太子站fu gun是一個時空交錯的熱點. 背後原因為什麼我也不知道. (No matter if it’s ghost or Mandela effect or a time shift it’s to your interpretation.)
我比較相信曼德拉效應.
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大家: 你覺得護照的資料是在前面的幾頁還是後面的幾頁呢? 我本身拿加拿大護照但我也不記得是那一個.
這問題是一位暗友提供的
曼德拉效應是錯. 我們講了那麼多集Mandela effect 我們從來沒有參考過主流媒體大部分對這現象的解釋. 是集體記憶的誤差.
日常生活中: 大腦錯誤地回顧一些事件後, 會作出一個名confabulation的記憶障礙. 虛構當中的細節. 之後如果再加上一個名source-monitoring error (源監控錯誤)再加上2010年ling yi專家Fiona Broome用當時Nelson mandela的死亡日期解釋我們人類這個大腦誤差, 就到達了今時今日這樣啦.
但我仍然不相信. 因為所有exact wording的資料. 是他們大量出版這些文章影響世人嗎? 因為所有這些推出的返理論也好像是來自同一班人的. 所以有陰謀. 我就是覺得陰...因為我是陰人.
(地鐵太子站的曼德拉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