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絕對是台灣人權史上應該記上一筆的日子,
因為就在今天,台灣的大法官在眾所矚目的釋憲案中,
做出了「民法排除同性婚姻是違憲」的重大決定,
在釋字第748號的解釋文中,並且限定有關機關於兩年內完成修法。
對於一直以來就相當關注此議題的我來說,
這無疑是近日來最好的一個消息,
而對於那些從暗處中漸漸走入陽光下的人們來說,
這是遲來卻也終於到來的一個正義。
我想特別提及這個運動的先驅者,
祁家威,
他是台灣第一個公開出櫃的同志,
也是資深的同志運動人士,
他等了超過30年的歲月,
從孤身一人的奮戰,到去年有25萬人走上街頭,
如今終於迎來第一場勝利。
社會歧視自然不會就此消失,
然而,這卻是通往平等與尊嚴的第一步,
也是非常巨大的一步。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選了很久的配圖最後把壓箱寶小海女放出來
補充:祁家威的介紹:https://www.twreporter.org/a/lgbt-rights-activist-qi-ji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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