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it-ami; my little friend》
話說這個學期想學一門外語,於是在課餘時間報了個法文初級班。前個星期老師提到「petit-ami」這個字,按照初學者對petit 及 ami 的簡單認識,就會直譯這個字做「little friend」,類似中文「兒時玩伴」的感覺。其後老師說這字其實是解「男朋友」(如果女朋友就是「petite-amie」)。
我立刻想到「青梅竹馬」這個形容,以及方文山寫的那首叫《小小》的歌。那種和對方一起長大而滋長的愛情,是最幸福的。同時又想起人常常在心愛的人或物的名字前加個「小」字以示偏愛,像「小熊」,「小木偶」等。這個「小」不是指對方的份量,反而是突顯對方的矜貴和對其愛不釋手的衝動。介紹別人他是自己的「petit-ami」而不只是「ami」,不其然就會有種羞澀的自豪。對方也能心領神會你們之間那「小小「的親密。
用「little friend」去意指男/女朋友其實很討喜,比起英文的「boyfriend/girlfriend」多了一層含義。畢竟法文是用一個「小」字區分朋友和情人,分別在於多了一層細致的親密,但英文則是用一格空白隔開朋友和情人,拉開的是距離,那一格正是我們常說的「friendzone」。當然每國語言不只有一種表達戀人的方法,但我自己真的挺喜歡「petit-ami」這個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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