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處、觀銷處業務報告】
🔥🔥🔥疫情再度升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月11日)宣佈,新增11例確診個案,包含7例本土個案、4例境外移入個案,其中本土個案與華航諾富特沒有關連、列為 #不明感染源個案,分別在宜蘭、新北,前者更為5人群聚感染。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國內正式進入 #社區感染 階段,且單日新增7例本土,是疫情爆發一年多以來,單日新增最多的紀錄。」
指揮中心也宣布防疫等級升到第二級,將實施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活動必須停辦,營業場所需採實聯制、人流管制等措施,大眾運輸上也禁止飲食等限制。也請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入人潮擁擠處,戴口罩、勤洗手,維持社交距離!而基隆市今天下午也由市長舉辦近期幾場大型活動也有取消與延期,目前活動舉辦狀況請大家見留言一。
--正式進入產發處與觀銷處業務報告--
本日(5月11日)是產業發展處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業務報告,分別針對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檢討、#樹木保護,以及觀銷處的業務重點: #城市博覽會行銷規劃、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究登島申請審查,以及 #觀光地區巡查與維護。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0.mp4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青年發展涉及青年創業資源、交流與空間支持,也與市府各局處業務相關青年計畫,更需要以「青年事務委員會」來整合青年發展目標與各計畫資源,目前基隆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正在規劃中,我特別說明青年事務委員會的法規及籌備進度。
在青年空間的支持上,目前青綜科正在積極爭取「紅磚屋」作為北區地方創生青聚點,我們很肯定也支持,但畢竟紅磚屋空間有限。但除了硬體交流空間外不論是青創、從事藝文或文史相關工作,甚至是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工作的青年團隊,都也會需要空間的支持,也會需要可彈性或共同使用的辦公、行政空間,而部分進行產品開發的團隊也可能會需要鄰近市場和人群的營運空間。除了青年團隊外,青年事務相關政策的推動,包括輔導、育成甚至展覽、講習等,也會需要除了交流據點以外的空間。
空間的需求不僅止紅磚屋,因此我們去年也舉辦活動邀請天龍特公地與g0v的成員們來分享台北市閒置空間資訊整合的經驗——透過資訊整合空間資訊,並在空間需求上納入市政府規劃與社區發展需求,媒合閒置空間和需求者,也讓創意回饋街區與社區。去年也很感謝財政處在我提案通過後,開始盤點各局處所轄的市有閒置空間,目前有已經有初步的成果,我也明確建議產發處可以和財政處合作,利用目前已經盤點出來的幾處市有閒置空間來推展目前的青年事務工作,或是納入未來政策規劃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達到最大的效益。另外,在空間意見蒐集納入上,我也建議可以和綜合發展處討論利用國發會提供的平台,提升資訊公開與參與率。
👨💼產發處長回覆
紅磚屋的場域不大,目前在做硬體規劃,希望保持空間開闊性、平整性,以利未來交流時不會被空間限制。此外,希望有更多在地意見進入,用dedign thinking的方式來讓紅磚屋更好。在議員們談到的軟體設計上,紅磚屋可以作為創業櫥窗,作為產品展售、提供交流的空間,細部設計在工程結束後委託專業廠商規劃。
閒置空間利用的議題上,目前市內已經有一些民營的co-working space,議員提到的市有閒置空間,產發處會來思考是否可以作為共同工作空間,另外,也會和財政協調在能量之內做到最好。
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籌組狀況,市長已經核定相關公文,待市務會議通過後,青年事務委員即可以成立,未來規劃待通過後會來宣布。
🌍低碳永續及樹木保護🌳
在2018年到2020年,市政府制定溫室氣體管制方案,目標是減少碳排放或溫室氣體,然而,產發處負責的幾個目標如輔導產業改用天然氣鍋爐、綠美化植栽數量、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統計等有部分沒有達成,而幾個指標難以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做直接連結與計算,尤其是山藥種植面積和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而且生態教育中心從2019年就因為園區工程沒有開放)。
在樹木保護上,市政府上下各機關都有自己需要維護的樹木,而在修剪移植與審查等機制上,分別有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動到樹木,就必須提送申請。
但除了法令管理機關、裁罰等過時與沒有統一外,目前市政府仍然有許多局處在相關工程進行到修剪樹木未提送申請書,也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與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
不論在總質詢、發公文、透過email建議,我都一再提醒秘書長協調都發處與產發處兩個機關儘速檢討樹木保護流程,或是掌握林務局《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38-6條修法,也就是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需有「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若未達十萬,也需要同條文第二項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而林務局也規劃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但提醒各地方政府需有較詳盡的契約範本供承包商參考,我先前也多次以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作為基隆可以參考的建議,這次業務報告我也請產發處說明樹木保護程序的檢討進度為何,以及林務局修法方向、採購契約範本的掌握有何進展?
👨💼產發處長回覆
低碳目標產發處會來檢討,當時在2018年規劃的項目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未來也會訂定與時俱進的目標。
關於樹木保護機制,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產發處會參考台北和宜蘭的規範,希望本市未來樹保法制不會落後其他縣市。各單位執行樹木修剪應符合規範部分,則如水保一樣需要加強教育,待政策法規訂定後,會加強宣傳面。
(針對產發處薇仲OS:以上的議題還有好多要繼續追問的,再加上也想詢問協和電廠、北五堵與北臺科技園區等產業園區的必要性與進度,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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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1.mp4
📈城市博覽會行銷策略
今年10月份要舉辦的2021年城市博覽會的活動舉辦預算3500萬元在去年通過,目前此筆經費已決標,也已確定策展執行的廠商。城市博覽會的主旨、內容與「為基隆留下什麼」等效益討論我已多次在議會討論並於這次議會提案要求更詳細的活動內容與辦理。
這次在觀銷處的討論中,針對城市博覽會我特別著重在行銷規劃來和觀銷處討論,特別請觀銷處說明2017年產業博覽會辦理後的行銷經驗,由於市長也有提到當時產博會的參展人約七成是基隆市民,但這次城市博覽會希望確立基隆的「城市品牌」、「讓基隆被台灣和世界看見」等,因此要如何擴大參展群眾而不是只有基隆市民?以及觀銷處當時產博會參與民眾與對活動內容的需求,以期將產博會的經驗分析後提升城市博覽會內容的宣傳效益。
接著是城市博覽會雖是一個大型活動,但在行銷上可視為將基隆推銷出去的重點管道,當其他城市在同期有許多活動時,要如何讓這場在基隆的活動做出市場區隔?以及城市博覽會行銷的目標對象是誰,作為城市品牌推廣的基底、並希望向世界展現基隆,我們不能只把行銷工具對準基隆市民,因此要特別請觀銷處說明行銷的目標對象,以及在觸及目標對象的管道上我們要怎麼來進行宣傳?
👩💼觀銷處長回覆
目前府內正在經過好幾次討論,但宣傳內容還未定案,目前暫定啟動期是6月開始,會進行暖身、啟動、引爆等,先容我們把內容確定,議題發酵、行銷波段、行銷工具都是配套,也會透過不同的行銷計畫跟不同城市的對接,一定會做準備。在城市博覽會的目標對象上,最基本的就是基隆市民,更希望不會只有基隆市民。產業博覽會的經驗、參與人的需求等分析,我們會再跟產業發展處討論更清楚後再報告...。另外,基隆城市博覽會可能會碰上其他不同的城市活動,要怎麼脫穎而出,就要看產品定位,我們會拿出特色來做行銷。
(薇仲OS:處長的回覆看不出任何具體行銷的策略與規劃,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習」登島審查
上一次臨時會期議會到基隆嶼進行相關設施的考察,處長除了提到海水淡化與用水處理、碼頭、涼亭與步道改善外,特別提到因應遊客需求,會規劃引進餐飲業者在島上販售飲食。
然而,我光是那次考察20分鐘的路程隨手就在基隆嶼上檢了一個塑膠袋的垃圾,除了寶特瓶、餅乾袋,還撿到幾個看起來是剛經過的遊客丟下的咖啡紙杯。若有餐飲業者進駐,垃圾量一定會顯著提升,垃圾處理與環境維護更令人擔憂(且因為基隆嶼海象變化很大、亂丟垃圾很容易被帶入海中成為全世界擔憂的海廢)另外,沒有自用水也沒有油污處理設備的基隆嶼,要如何處理污水、油污、廚餘廢棄並同時兼顧生態環境保護?
此外,我也特別詢問基隆嶼的登島的學術研究團體限制和審查。《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每日基隆嶼登島總人數以1200人為原則,另外有50個學術研習的名額,同一時段以200人同時登島為上限。在自治條例第四條中,將登島規定區分為「一般遊客」和「教育學術團體」,教育學術團體必須事前以正式公文行文給市府。
按照條例規定,每日1200人上限以外,僅開放50人內的「學術研習」團體,申請單位應該要是教育學術團體,但在觀銷處提供給我的名單中,去年到今年有6個團體、共8次的學術研習申請。首先,裡面有一半的申請團體都不是教育學術團體,活動內容也並非都是學術研究或研習,甚至有兩次的申請人數超過100人,是規定人數的兩倍。另外,我們有得知的申請團體,並沒有在觀銷處給我們的資料裡面。
我特別詢問從2020年到2021年的「學術研習」登島申請單位確實是六個團體、八次申請嗎?而「學術研習」的申請團體、行程內容審查機制是什麼?關於登島的人數的限制,是否應該要遵循自治條例的規定?如果要開例外,是否應該有相關的規範?
👩💼觀銷處長回覆
基隆嶼的餐飲進駐會以公開標案提出規劃,並由承辦委託案的廠商要負責環境管理責任,廠商要提出規劃,當天垃圾要當天處理。進駐上目前正在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請廠商提出相關規劃。而在學術團體登島的資料確定沒錯,有申請格式、機關、目的、內容、流程、場域等要提出,目前像是野鳥協會生態調查、海大usr計畫,以及進行海廢與海洋教育等都有提出申請。
(薇仲OS:處長並沒有回覆學術研究審查與人數把關的詢問,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觀光據點維護與安全
今年春節期間,外木山地區因民眾施放鞭炮及煙火導致三起火警,觀銷處表示事件發生的範圍是湖海灣,不是觀銷處管轄,屬於北觀處管理的範圍。
然而,過去我們接到很多民眾陳情,外木山觀光區內常有使用明火烤肉、煮食的行為,所以我曾經多次在議會詢問關於外木山等觀光景點的規範、管理和安全巡查問題,雖然春節期間的三起火警事件都不是在觀銷處管理的範圍,不論觀銷處還是北觀處管轄的範圍,都必須明確規範使用明火、煙火、鞭炮等行為,並確實提出管理機制或罰則以抑制違反標示的行為,避免造成公共安全危害和生態環境破壞,我詢問觀銷處除了立禁止牌外,是否有加強管理、說明宣導或強化規範的規劃?
👩💼觀銷處長回覆
外木山等都有標示告示牌禁止使用明火,現在每個景點都有巡查人員,但人手有限,會和北觀處與警察局來加強巡查,若有發現,會依《發展觀光條例》63條來處罰。
(薇仲OS:《發展觀光條例》63條並沒有使用明火的罰則...只是立告示牌沒有相關規範或罰則,當然很難遏止違反告示的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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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這次之所以變成「艱困選區」 其來有自】
毫無民意基礎的代理縣長
陳金德自作聰明的暴衝
終於開始踢到鐵板
[標題]
宜蘭縣政府農舍發照浮濫,又對農委會「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之函示,另定作業要點擅自放寬,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並請農委會督導及對法制爭議檢討妥處
[摘]
>>>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表示,宜蘭縣自2000年至2018年3月間核發之農舍使用執照高達6,138件,無論件數或密度,均明顯數倍於其他地方政府而高居其冠(如後附圖、表所示),且該府於發照後亦未積極監督,致違規使用件數居高不下。有鑑於此,宜蘭縣政府前於2015年4月7日訂頒「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條件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現已廢止),率先規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試圖遏止農舍氾濫,嗣後農委會亦基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之規定,於2015年10月21日函頒「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格式,明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但是宜蘭縣政府於2018年2月1日公告實施「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卻反其道而行,於其第5點第2項規定:「(農舍)以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或』其他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適當位置」,擅自放寬農委會之函示規定,已違反上級機關法令規定。<<<
【監察委員新聞稿】
https://www.cy.gov.tw/sp.asp…
#農地農用 #廢除農發條例
#2018年台澎代管區宜蘭縣議員獨立參選人
#孫博萮 #宜蘭市
#終止代管_自決建國
#打造公民社會_守護蘭陽平原
#環境正義 #土地正義 #世代正義 #農安食安 #綠能節能
#勞工權益 #文資保存 #開放政府 #審議民主 #台灣意識
www.FishSun.tw
法制作業格式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很遺憾,連署數量距離門檻還有很大差距,未能讓兩項公投進入投票階段。我們要向各位支持的朋友們誠摯的道歉,並未達成預期的目標。然而,這不代表行動的結束,立法院下一會期即將開議,我們已將《最低工資法》、《勞基法》、《勞檢法》等相關勞權法案的立法或修正列為優先項目,同時守護勞工小組也持續在接受並處理勞工朋友的陳情,時代力量將會持續推動勞動環境以及直接民權的改革。
【勞權公投連署未達門檻 改革工作將持續進行】2018-09-14
各位關心台灣勞動環境的朋友大家好!時代力量過去五個月所進行的兩項勞權公投連署行動:與勞權公投聯盟以及其他團體共推的【退回修惡勞基法】,以及時代力量提案的【制定最低工資法】已經正式結束,兩份連署分別收集到總份數94,650份(勞權公投聯盟統計總份數,其中其中時代力量連署數為10,470份)以及10,200份連署書(最低工資法),我們感謝每一位簽下連署書的朋友,以及和我們一起在街頭上擺攤連署的每一位志工朋友。很遺憾,連署數量距離門檻還有很大差距,未能讓兩項公投進入投票階段。我們要向各位支持的朋友們誠摯的道歉,並未達成預期的目標。然而,這不代表行動的結束,立法院下一會期即將開議,我們已將《最低工資法》、《勞基法》、《勞檢法》等相關勞權法案的立法或修正列為優先項目,同時守護勞工小組也持續在接受並處理勞工朋友的陳情,時代力量將會持續推動勞動環境以及直接民權的改革。
▍為什麼要發動連署?關於《勞基法》與《最低工資法》的種種荒謬
回顧去年底開始的《勞基法》修法過程,政府不顧眾多專家學者反對、勞團抗爭與民間質疑聲浪,強硬通過包括「延長加班工時」、「縮短輪班間隔」、「連續上班12天」、「加班費折算補休」、「減少休息日加班費」等條文,讓我們面臨更加嚴峻的職安與過勞風險。
勞動部在2017年10月底公告草案後,僅7日便截止對外收集意見,罔顧法規命令草案應該公告周知60日的正當程序。修法過程中,勞動部未提供任何實質的政策評估報告來作為政策制定的依據,就連勞動部內的法規會委員、勞動法專家邱駿彥教授也公開批評,《勞基法》修法草案乃是在行政院的強勢主導下完成,其法案形成過程粗糙 (邱教授在聽證會的發言 https://npptw.org/7FpSgq);勞動部前次長廖蕙芳更因無法認同《勞基法》修法方向,主動請辭、拒絕繼續為法案背書。
草案送進立法院後,執政黨再次無視草案尚在「復議期」間,火速排案審查,也導致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委員,被迫以站在發言台11小時的方式,捍衛議事程序正義,最後遭執政黨委員強行架離會議現場。在執政黨黨籍立委與召委的主導下,社福衛環委員會在一周內就宣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審查完畢,且修正的8項條文中,僅有2條得到討論。而在接下來的黨團協商中,行政院更是寸步不讓,使《勞基法》最終僅能依照行政院與執政黨黨團的意志表決通過。這樣的立法品質與粗暴程序,缺乏民主國家推行政策所應具備之審慎評估與充分討論,對勞工之傷害亦沒有回應。因此,我們希望透過直接民主的方式,確認人民是否接受這樣的修法方案。
▶️ 退回勞基法Q&A https://referendum.npp.vote/labor
傷害勞工權益的修法如此高效迅速的通過,反觀蔡英文總統2016年參選時重要的勞動政見「最低工資法」,卻遲遲沒有下文。
我國雖於一九八五年即實施「基本工資」,卻沒有公開透明的審議制度,也造成其調整幅度與機制往往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基本生活需求。由於目前《勞基法》僅將基本工資的審議授權給沒有強制性、規定鬆散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基本工資的決定充滿高度的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性,不但曾有1997至2007年的「十年凍漲」,更曾發生行政院長片面決定不漲、自行設定調漲門檻,甚至資方委員拒絕出席會議等情形,審議會議也常在混亂中完成,過程亦不公開,外界更難以得知共識形成的方式,或者行政部門是否強力主導等問題。因此,建立具有法律位階的「最低工資」審議機制,明確納入「最低工資」的依據與計算方式,使工資能維持勞工及其家屬的必要生活,仍然是必須努力的方向。
事實上,早在2016年,本屆國會之第一會期,立法院中已有《最低工資法》之草案版本,然而兩年過去,《勞基法》都已經歷二次修法,勞動權益全面退讓,但《最低工資法》卻被持續拖延、遙遙無期。
因此,在《最低工資法》的立法獲得實質成果之前,積極透過公投展現民意,要求政府履行承諾制定法案,仍然是重要手段,來對政府形成清楚的誡命,為法案的推動提供更強的動力。
▶️ 最低工資法Q&A https://referendum.npp.vote/min_wage
▍我們的嘗試
除了在街頭擺攤連署以外,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次機會,在線上讓所有朋友願意了解勞動議題,尤其是即將投入職場的年輕朋友。我們串聯願意支持的意見領袖製造 #勞權洗版日、徵集公投樁腳,希望達成一人拉十人的效果、製作「過勞心聲筆」隨連署書發送(https://npptw.org/nguVud)、請黃國昌委員拍攝一系列的宣傳短片(https://npptw.org/ghoRpC)、架設線上連署Q&A網站(https://referendum.npp.vote/)以及製作各式懶人包和說明圖文(https://npptw.org/y0Uvkv、https://npptw.org/SPMEd2
)等等。
另外,在今年一月十日公布的《公民投票法》最新版本中,明文規範中選會必須要建置電子連署系統來降低公投連署的技術門檻,友善公民投票行動的進行。很可惜,中選會的進度一直停留在「研擬中」。既然官方系統和諸多改革法案一樣持續拖延,與其無限期的等待,我們也希望能自己建置電子連署系統。我們的構想是,運用現在逐漸普及的電子簽章(如信用卡消費簽名、申請電信等)制度,在線上簽名完成連署。依《電子簽章法》第9條第1項:「依法令規定應簽名或蓋章者,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我們在今年五月底時,系統已建置完成,並發函給中選會,要求採認此一方式,作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的具體表現,不要讓外界認為中選會是在擋公投,而是真正想要協助民眾來藉由公投行使權利。
無奈的是,中選會的回函(https://npptw.org/6Y0FSL)卻是斷然否定電子簽章的可行性。僅回覆兩點,一、公投案連署名冊就是要用中選會發給之名冊格式來徵求連署,電子簽章是依附在電子文件並與其相關連,所以連署人應該要親自簽名或蓋章,無法以電子簽章方式為之。而針對官方本該建置好的電子連署系統,中選會的回覆是:「刻正積極規劃建置中,俟建構完成後進行系統資安檢測,確認安全無虞後,再規劃後續上線事宜」。然而遲至公投綁大選的連署死線已截止的今日,電子連署系統依然沒有任何消息。
勞基法條文繁雜、不易閱讀理解,我們發現,相較於其他時代力量支持的連署題目,在推廣過程中確實阻力較大,即使嘗試許多方法希望提升連署寄回的份數,效果並不如預期。
謝謝所有在過程中願意支持我們訴求、以及願意停下腳步聆聽我們想法的每一個台灣公民,未能達到門檻是我們的努力不夠,我們會深自檢討。然而,我們也相信努力並不會白費,接下來,時代力量將在立法院展開進一步行動,請看下一段的說明。
這邊也向大家說明我們對於連署書的處理方式:連署書清點完畢、裝箱封存後,若公投案未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所訂之法定連署人數,而未提交中央選舉委員會時,將會隨即銷毀,不會將連署人個資另作他用,請不必擔心。而由於最後連署書未達第二階段門檻,將於下周二(9/18)上午送至環保公司銷毀中心銷毀。
▍後續行動
立法院第九屆第六會期即將於九月中開議,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列出本會期希望推動的43項優先法案,其中勞權相關法案將會是本會期的重中之重。
基本的經濟保障和足夠的自主時間,是人民實現自身生命價值的基礎。因此,我們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確立透明、法制化且能支持勞工與其家庭所需的最低工資,實質達成縮減工時。
時代力量也主張應依照「企業規模」來設定裁罰底線,增加勞檢督促企業落實勞動法令的效果,解決以往「重罰二萬元」對於小本經營與大企業裁罰效果不均的弊病。為落實執法,時代力量同時提出《勞基法》與《勞檢法》的增訂和修正案,主要聚焦於勞動部下設勞檢署與各地分署,充實經費員額,培育專業的檢查員,以解決各地執法尺度不一、勞檢人力多為約聘雇或兼任等問題,並納入吹哨者保護條款。
而當勞工因工作而涉入勞資爭訟,也往往因訴訟程序冗長、高額裁判費與律師費負擔、法院缺乏相關知識等障礙,而仍然處於弱勢。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勞動訴訟程序法》草案,希望能與行政院《勞動事件法》草案一同盡速排審,減輕勞工訴訟成本,使勞資爭訟更加對等。
另外,公投法初步補正後,公投連署活動明顯增加,雖然勞權公投未能達成門檻,但包括東奧正名、平權等公投案都有望通過,這是台灣深化民主、落實參政權的新契機。然而近日發生中國國民黨連署書被發現大量抄寫、且眾多連署人早已過世的爭議,顯示中選會尚未做好進一步準備。繁重的紙本查對工作不僅造成行政量能不足,也引發個資疑慮,這是中選會不斷拖延、遲遲未能依法建置電子連署的後果。不只阻礙人民參與,也阻礙行政機關作業,落後的「全紙本」連署影響直接民權行使,中選會責無旁貸。
我們呼籲中選會應該負起責任,不能輕縱抄寫偽造,傷害人民對公投信任;同時也應盡速亡羊補牢,完成早該依法建置的電子連署系統,還給人民本應享有的參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