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標題還是抖了一下。我們如果都同意媒體近用權的基礎在於公民能自由選擇表達管道而不受限制,那麼更基礎的、至少讓公民能公平合理獲得資訊的管道,為什麼會被視為一種「創舉」,甚至需要新聞稿「宣傳」?《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一條「政府機關(構)應於必要時提供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請問是落實到哪裡了?#然後責任都推給部落青年#都是部落青年在推廣防疫資訊#政府有沒有想過資訊近用管道的必要性#現在都三級警戒了餒#現在不溝通要等到甚麼時候 Tags: 政府有沒有想過資訊近用管道的必要性 然後責任都推給部落青年 都是部落青年在推廣防疫資訊 現在都三級警戒了餒 現在不溝通要等到甚麼時候 4 comments 25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 Buan 月亮說話 月亮曆 About author Buan,來自布農語的月亮。當我們仰望天空,聽見群山迴盪,就像聽見月亮在說話。邀請你與我們一同從山林小溪望向世界,互相理解,深耕土地。 時事評論 / 文化傳遞 / 政策倡議 / 族群共好 6002 followers 5486 likes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