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符合全球供應鏈零碳排趨勢,台達電與台汽電簽訂長期綠色購電協議,向RE100目標邁進!(08/09/2021 經濟日報)
(記者劉芳妙/台北即時報導)台達電(2308)9日宣布,與國內轉供量最大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台汽電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台汽電綠能)簽訂長期綠色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採購台汽電集團風力發電裝置量7.2MW,每年轉供台達使用約1,900萬度綠電,以具體行動邁向台達RE100目標—2030年全球所有據點達成100%使用再生電力及碳中和。
這是台達電繼今年3月宣布承諾RE100後,首度簽訂PPA,與事業夥伴攜手運用再生電力共創環境與產業永續的重要里程碑,台達亦成為RE100的台灣會員企業中,首家具備再生能源解決方案技術能力、同時簽訂PPA的企業,彰顯台達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發展的決心。
台達電執行長鄭平表示,台達長期關注氣候變遷,積極參與國際倡議,2017年通過科學減碳目標(Science-based Targets;SBT),訂定以2014年為基準年,2025年達到碳密集度下降56.6%的目標,藉由持續落實自主節能減碳、太陽能自發自用以及購買綠電或國際再生能源憑證三大策略,2020年碳密集度即已超前下降超過55%,亦連續三年遠超越年度階段性目標,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則已達到全球據點用電約45.7%,從中獲取的經驗,建立台達電進一步迎向RE100新挑戰的信心。
台汽電集團董事長黃順義表示,配合再生能源發展趨勢,台汽電致力於風力發電、太陽光電及地熱等再生能源的開發,是國內第一家同時具備再生能源投資開發、工程承攬、運轉維護及綠電銷售全方位服務的電力事業集團,與台達的合作案可謂強強聯手。
本次轉供的星寶(6130)風場裝置為集團最新建置完成的陸域風機,單一機組裝置容量為3.6MW,是目前國內裝置容量最大的陸域風力發電機組,提供台達最潔淨、有效率且具外加性的綠色能源。未來雙方將持續緊密地合作,台汽電必能扮演企業追求永續道路上強而有力的後盾,期許共創環境永續,共同朝向零碳排放目標邁進。
台達於今年3月宣布加入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組識RE100,承諾全球所有據點,將於2030年達成100%使用再生電力及碳中和的總目標,為台灣高科技製造業中,首家承諾於2030年達到RE100目標的企業。台達營運據點遍布全球五大洲,為達成RE100目標,會以自主節能、運用太陽能自發自用以及自行投資再生電力電廠等能力為主,同時評估當地綠電市場的交易成熟度,搭配PPA或再生能源憑證,致力達到承諾目標。
2020年,台達主要生產廠區產生的太陽能發電約2,530萬度,購買2.85億度國際再
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加上國際大客戶正式要求供應鏈以綠電生產,再生能源發電需求與日俱增,然而再生能源交易市場尚屬磨合期,造成綠電短期供不應求。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66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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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的網紅何文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市府公告第2期用電大戶裝設再生能源發電系統 推動台中成為低碳城市,台中市政府依照「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將分3期公告用電量月平均800千瓦以上大戶,要求自公告日起3年內完成裝設用電量10%的再生能源系統,如未在期限內依規辦理,將依《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開罰10萬元。 針對自治條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守住台東池上美景,#繼續監督太陽光電
八月底,池上居民許先生特別北上來向我陳情,國產署要和台東縣政府種電的事。9月7日我對財政部長蘇建榮、國產署署長曾國基強調,民眾擔憂種電將破壞景觀影響生計,討論後曾署長承諾不會堅持開發。各相關部會在16日研商決定「暫緩」後,昨天晚上國產署發布新聞稿正式確認。
台20甲線是池上重要的景觀道路,每年吸引相當多觀光客前來,也和池上米的高品質相互輝映。許先生說他從小就看著這片漂亮的風景長大,沒想到可能因為政府的種電政策再也看不到這片美景,才勇敢站出來掛布條,跟朋友借貨車裝喇叭,跟台東縣政府抗議。
台鐵當年建造台東機廠未果,而把這塊地交付國產署,因「國有非公用」必須加以活化,土地使用分區有超過50筆「特定農業區」,卻因為所謂「荒廢」而做了錯誤的開發方式。
既然政府將朝向有機、青農創業的方向來活化土地,池上光電案不應該只是「暫緩」推動,而是應該完全停止開發,以免像是高雄中崎有機農業專區,農民養地做得很辛苦,卻因政策改變「橋頭科學園區」恐怕使一切歸零。
另一方面,蔡英文總統2025非核家園的再生能源目標要達到二成,分派給各部會有「配額」的指標,才是造成地面型光電亂象的源頭。我們很慶幸,有居民站出來守住池上美景,但其他的太陽光電發展,假種田真種電、農地破碎、溼地生態消失…等威脅仍在,還要繼續監督。
太陽光電的好處是,削減中午用電的尖峰,我認為應該優先發展「屋頂型」為主,而不是容易破壞景觀和生態的「地面型」,經濟部應該檢討比例,反轉過來。所以我在9月9日和環保團體開記者會,要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必須納入更多工業大戶,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讓工廠屋頂加緊鋪設太陽能板。
有些事情可以協調行政部門處理圓滿,就不必勞師動眾開記者會抨擊,我也希望財政部全面檢討目前三類國有土地種電案件,在能源發展與環境護育間取得平衡,讓經濟發展和環境永續共存共榮。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經濟部能源局於108年12月17日假園區同業公會203會議室召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規劃草案座談會,歡迎踴躍參加。
會議名稱:「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規劃草案座談會。
會議時間:108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1時。
會議地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3會議室 (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 在 何文海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市府公告第2期用電大戶裝設再生能源發電系統
推動台中成為低碳城市,台中市政府依照「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將分3期公告用電量月平均800千瓦以上大戶,要求自公告日起3年內完成裝設用電量10%的再生能源系統,如未在期限內依規辦理,將依《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開罰10萬元。
針對自治條例中的十萬元的罰款,基本上這些用電大戶用電花費一定都百萬元起跳,處罰十萬基本上意義不大!在此建議台中市政府經發局應該以鼓勵的方式代替處罰,改以優惠或獎勵鼓勵企業工廠主動節省用電,以節電越多獎勵越好的方式讓企業主動節電,才能真正達到節能減碳效益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 在 本辦法優先規範契約容量5000 瓩以上之用電大戶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桃園市政府也在三年前通過「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推動要求用電超過5000KW大戶,依用電契約容量裝置10%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不少工商業者因設置成本太高、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