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18日(一)於民政部門質詢指出,有位單親媽媽,負債,每月薪水遭扣1/3,有兩位小孩,老大6歲領有身障手冊,老二4歲發展遲緩接受療育,但這位陳小姐打三份工,努力撐起這個家。但,今年7月30日的一場車禍,讓陳小姐不得不尋求政府的幫助,可是在過程中,不論是申請特殊境遇家庭,還是低收入戶,都處處碰壁,甚至社會局還拿前夫根本一毛未付的離婚協議書來為難,讓陳小姐一家人求助無門。
黃珊珊議員表示,陳小姐因為離婚前掛名前夫公司的負責人,也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辦理融資而負債,也因為如此,陳小姐的薪資每個月遭法院扣薪1/3。但,現在向社會局申請特殊境遇家庭,還是低收入戶,都只看101年他擔任該公司負責人的財報資料,並未將擔任負責人期間的融資負債列計在內,送件申請均被駁回。雖然社會局同意從9月份後,以102年的財稅資料(因101年8月離婚,公司也變更負責人)重新計算,並要求陳小姐提供離婚協議書佐證,但問題又來了,社會局發現離婚協議書中,前夫每月要支付兩個小孩的扶養費新台幣五萬元,可是,前夫一毛都沒給過啊...
林國成議員接著指出,社會局現在要陳小姐去法院向前夫提起支付命令,等支付命令裁定下來才能辦理,眼看陳小姐已經車禍受傷在家休養,家裡還有兩個需要特別照顧的小孩,社會局不要說特殊境遇家庭還是低收入戶,就連急難救助馬上關懷也一直到上周我們開了協調會後,才積極處理。這不叫民怨,什麼叫民怨?
陳政忠議員表示,看到陳小姐的支付命令中「若依離婚至今協議之該給付金額提出聲請,本人無力繳交裁判費用,所以僅請求新台幣壹拾萬元整」這句話,社會局不汗顏嗎?
最後本質詢組表示,社會局有很多種面向的資源可以來協助這位陳小姐,就算現有的特殊境遇家庭或是低收入戶有其既有規定,但馬上關懷或是其他民間資源協助這些都是可以立即給予協助。更何況兩個小孩中,一個是領有身障手冊,一個是經診斷為發展遲緩必須療育的小朋友,社會局怎麼會變得如此僵化?為此,本質詢組要求社會局應針對這個案,從家戶到小孩,去檢視政府能給予陳小姐母子三人怎樣的資源,盡快提供協助,避免不必要的憾事就在政府冷漠的忽視中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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