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了。
現在的政府,只是做了之前的政府不敢碰的事。
現在的立法院,只是做了之前的立法院不敢做的事。
今天又聽在野黨莫衷一是的冗長發言,幾乎都是相同的邏輯:反正只是延後破產,為什麼要改?! 這種理論,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心態。
就好比眼前有大出血的急症患者,如果不只血,必死無疑,民進黨政府選擇先止血急救,再進一步找解方,找活路。有止血,就有希望。
下一階段,我們的工作就是進一步找出不破產的辦法,為我們的孩子跟下一代找活路。至於我們這一代的榮辱毀譽,拋在腦後即可,歷史會給評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6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 一、繼續討論本院台聯黨團、民進黨黨團,針對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討論事項第三案「銓敘部函送『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及修正『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3點之1』,請查照案」等二案之決議...
公務人員優惠存款辦法 在 陳建仁 Chen Chien-Je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兩、三個星期相當忙碌,無法好好回應林濁水和沈富雄兩位大老的年金改革意見,深感不安和歉疚。很感謝濁水大老的四千字回應及建言,以及富雄大老的兩次臉書回應和傳真給我的寶貴意見!兩位大老對於年金無法永續的嚴重關切,以及對年金制度的瞭若指掌並提出具體建議,令我深深感動與敬佩。
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的改革,可以針對新制、舊制兩族群來分別規劃方案。濁水大老同意純新制的年輕世代,如果提撥費率18%,服務到65歲滿35年年資,退休時領取退休前15年平均實質薪資的70%所得替代率,加上4%的投資報酬率,退撫基金可以平衡永續的。
他建議在基金管理時,應將新制與舊制族群的基金分帳控管,這是很值得參考的好意見。藉著定期公布更公開透明的基金運作資訊,再加上基金管理單位法人化、理財人員專業化、投資標的合理化等各項努力,在監理委員會和公教人員的監督關心下,未來的基金管理一定更有效率和效益,新制下的公教人員就可以「放心繳、安心領」!
舊制公教人員的退休年金,確實存在很多不合時宜的制度必須改革,像是18趴優惠存款、黨職年資併公職年資、主管加給列入退休年金計算、逆算優退的年資補償金等不合理的辦法,都必須全面革新,才能使舊制公教人員的年金不會出現危機,進而影響新制公教人員的年金永續。
換句話說,必須從終止18趴優存利息、取消黨職併公職年資、主管加給不列入退休年金計算、刪除年資補償金、調高現職者提撥費率、調低所得替代率、撥補節省金額挹注基金等多管齊下,來確保舊制公教人員的年金基金可以一直維持平衡,不會破產。
以公務員為例,根據最新的精算報告,具有退撫舊制年資格的公務人員,其各項退撫給付的法定義務負擔(未來30年給付累計現值)為1.6兆,如果實質薪資所得替代率降至70%,則可減少0.48兆的給付支出。
進一步撥補終止18趴優存利息所節省的金額來挹注基金,將有助於維持舊制基金的平衡永續。舉個例來說,如果每年撥補節省金額200億連續20年,再以5%投資報酬率計算,這筆挹注金額30年後即可達1兆以上。在「年金國是會議」提報的基金用罄年度,是比較保守的估計(地方政府負擔之18趴優存利息所節省金額並未挹注基金,而且投資報酬率也預訂為4%)。
「18趴優存利息節省金額」的挹注額度越高,「基金投資報酬」的效益越好,舊制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會就越快達到平衡永續。誠如兩位大老所言,如果18趴優存利息能再提早走入歷史、所得替代率遞減能再提早到位,舊制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就越早達到給付平衡,大家都能「領得到、領到老」!這也是可以值得考慮參採的建議。換言之,維持舊制退撫基金的永續,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共同責任,現在「懸崖勒馬」是可以避免舊制年金破產的!
年金改革必須讓各界都能接受才會成功。每一位公教人員都是政府服務人民的尖兵,政府有責任來確保每一位公教人員都能擁有安心而有品質的退休生活;同時,政府也必須讓國家有限的資源,公平而永續的照顧到每一位國民。我盼望公教人員都能夠共體時艱,支持年金改革!
年金改革的成敗,也繫於各部會的密切合作,與全民的支持。目前各部會研擬的年金改革修法條文,將於二月底分別送考試院和行政院審議,再將修正法案送立法院審查通過。感謝行政院林院長及考試院伍院長,以及銓敘部、教育部和勞動部部長、次長、司長及同仁們的戮力從公、勇於任事。
在年金改革委員會及國是會議中,承蒙黃錦堂、楊雅惠、周志龍、蔡良文和謝秀能五位考試委員的積極參與,他們對於年金改革的努力和關心,令人敬佩。我相信在考試院伍院長的卓越領導,考試委員們一定會交給國人一份漂亮的年金改革成績單!
兩位大老都認為只有改革現制還不夠理想,富雄大老甚至建議「實施全國一制,一舉解決世代不公與業別不均」。「年改國是會議」也提出研議各年金制度整合的構想,並明訂在五到十年內完成評估規劃。為了更美好的全民年金,讓我們一起同心協力擘劃未來!
公務人員優惠存款辦法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早國昌委員的第一輪發言,針對行政院年終慰問金的發放,既無法源依據又沒能確實照顧弱勢,提出改善建議。
【改革「年終慰問金」,從保障真正弱勢開始】2017-01-18@院會
在國債不斷攀升的今日,年金改革,不僅是世代正義是否實踐的關鍵因素,更已成為新政府改革決心的試金石。
而這一切,應該從全面檢討「既欠缺法律授權」、「又違反公平正義」的年終慰問金開始。
以符合特定資格之退休軍公教人員為發放對象的年終慰問金,依照前朝馬政府的說法,係為因應退休軍公教人員人員農曆春節需要,所增發之「慰勉性給與」。問題是,年終慰問金既不可比擬為在職員工的年終工作獎金,更非法定退休金之一環,簡直是慷納稅人之慨,長久以來飽受社會各界批評。
馬政府雖然制訂「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一方面試圖法制化,一方面限定請領標準。然而,該辦法依然欠缺任何法律授權之依據,亦超越「公務人員退休法」所定之給付內容。同時,以保障弱勢為名將請領標準定為「月退休金」二萬元(在2015年更調高為25000元)以下,仍然無法平息社會批評,而屢屢為當時在野黨所強力批評。
今年,行政院竟然因襲過去馬政府政策,又再編列了超過26億元的預算支應年終慰問金(符合標準的退休軍公教,領取1.5個月獎金)。
首先,以「25000元」為門檻之理論基礎何在?如果真的是為「保護弱勢」,25000元,亦遠遠高於目前政府認定「低收入戶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依地區不同,最高的是台北市15,544元)、也高於「中低收入戶」之認定標準(依地區不同,最高的是台北市22,207元)。
其次,更為嚴重的是,計算25000元發放基準之月退休金,並未區分到底是「全領」還是「兼領」,也未將每月18%優存所得利息所得收入。不僅導致領取者可能並非真正的弱勢,也造成公務體系內之不公平。
例如,某簡任文官於退休時,已領取半額的「一次性退休金」,另每月領取半額之月退休俸21954元。其形式上每月領取的半額月退休金雖低於25000元,但實際上每月領取加計優存利息的收入(17793元),即使不計入「公保養老退休給付之18%優存所得利息20172元」,亦早已遠遠超過25000的標準。
相對地,另一薦任文官於退休時,選擇領取全額月退休俸(26000元),其收入雖然遠低於前一位簡任文官,但已超過標準而不得領取年終慰問金。兩者間之不衡平,甚為明顯。
事實上,針對無論是領全額或領半額之月退休俸均以25000元為標準,其不公平性,已為行政院所認知。因此行政院就發放「三節慰問金」的標準,明定領半額者必須回推全額。以前述簡任文官為例,其月領額應認定為43908元(21954*2),已超過25000元而不得再領取。然而,針對發放金額更高的「年終慰問金」,行政院卻沒有相應改革,導致所得不低的退休人員竟仍得以「弱勢」為名繼續領取。
過去,在國民黨控制國會時期,一直無法改革的年終慰問金,是該時候進行改革了。退休軍公教的退休生活,已有法定的退休金予以保障,即使果真有弱勢保護之需求,年終慰問金發放也應以保障真正的弱勢為對象。
若目前改革無法一步到位,無法將年終慰問金全數刪除。至少也應採取二項措施,將給付對象限於真正的弱勢:
1. 應以符合中低收戶所得之標準為發放年終慰問金基準,而非採取一個欠缺理由的25000元。
2. 針對兼領半數月退俸者,加計其所領取的18%優惠存款利息,或至少必須回推全額,以認定是否每月收入真的未達「中低收入戶標準」。
勇於推動改革,實踐公平正義,才能回應社會對新國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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